我当时不咋爱吃,就自作聪明等爸妈走之后从那个铁窗栏倒了出去,但是。。。我当时没想到爸妈下班回家就能看到,然后当天晚上爸爸以我浪费粮食为由,屁股都给打成了八瓣儿,毕竟当时父母工资水平有限嘛,自那以后,我吃不动也不敢倒了。。。宁愿剩着。”
邓云峰看着那个铁窗,试想了一下一双小手端着一个碗,颤颤巍巍地倒出一碗不咋爱吃的面条,然后自以为很完美的缩了回去的光景,再试着把陈琳现在的面容缩小十几年。
嗯。。。很可爱呢!如果她当时也是女孩子。。。啧啧啧,那他天天往这里跑,死皮赖脸住都得住这里。
陈琳想到了什么,又抓着邓云峰跑向河边,指着一个位置。
“这个地方,以前我二爸他买了一条水泥船,就停靠在这里,专门隔三差五出去电鱼用的,当然啦,那几年没有禁止这个哈,我贼喜欢跟着二爸他们去打鱼,但是二爸经常会吓我,把船歪到要进水的那种情况,每次我都会被吓得尖叫。”
陈琳又指着面前的小拱桥。
“每次弄完鱼,二爸都会留一些自己吃,然后其他的就借着傍晚的夕阳,搬到小桥上,卖给过往的路人。”
突然,陈琳跳着转过身。
“你猜怎么着?有一次我爸和二爸一起半夜出去打鱼,遇到个人的浮尸,把他们两个吓得屁滚尿流的哈哈,然后报了警就回来了。”
陈琳又叹了口气。
“你说为什么每年想不开的人那么多呢?没心没肺活着多好,和我一样,天大的事下来了,我也绝对不会想着要去寻死觅活的,有仇慢慢报~没仇自在活~”
陈琳又站在原地。
“当然。。。我并不能奢望人人都和我一样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走啦,带路!”
内河货轮在水里发出低沉的引擎声,以比人走路稍快的时速载着建筑用河沙慢慢前进着。
和煦的阳光下,陈琳跟着邓云峰,一前一后在街道上走着,这边的工厂很多,远处的大烟囱在抽着烟,陈琳记得那是一座火电厂,日夜不停地工作。
一路上,陈琳都是把回头率拉满了的,许多人都在看着这个可人的小姑娘,陈琳也察觉到了那些目光,各种各样的目光,于是她走上前一步,挽住了邓云峰的手,把头贴在他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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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一盏盏电灯泡在这白昼发出了耀眼的光。
不免有年轻的路人内心暗骂:这两人真狗!
也有情侣,女孩子将男孩子的眼皮揪一下的,也有赌气自顾自往前走的。
果然,世人皆具曹贼之遗风啊!
到老爸公司的路也不远,打闹着走过一座横跨运河的大桥,陈琳以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一路的光景,走过几座工厂,顺便买了两个阿尔卑斯棒棒糖,一人一个,再走过几个街道,就抵达了父亲的公司。
总的也就半个多小时路程,开车估计也就十分钟左右,毕竟要等红绿灯。
在公司附近,陈琳看着这崭新偌大的办公园区,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惊讶,嘴里的棒棒糖差点都掉了出来。
妈呀,这么大?还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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