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馥,你怎么不吃呀?”
“啊,我减肥,晚上不想吃东西。”
“她”也想吃啊,可是“她”吃不了。眼馋的白馥拿起烤串用力嗅了嗅,就像猴子第一次吃面条一样,眼里满满的都是渴望,看得其他人纷纷窃笑起来。
这大小姐怎么跟从来没见过烤串似的呢。
终于,白馥坐不住了,起身去了厕所。在去厕所之前她还到处打听了一下,
“厕所在哪里呀?这里有厕所吗?”
“不好意思,我们店的厕所坏了。但是往前走几十米就有一个公共厕所,很大很干净的。”
“哦,好吧。”
公共厕所,人来人往的,而且男女混杂。听起来是个作案的绝佳场所。凶手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跟上了白馥,手放进口袋,里面是一张放了迷药的帕子。
文明。
都这年代了,谁杀人还用刀子呀。如果不能一刀毙命,被人听到或是被人被救活那就不好了。先迷晕,再割喉,这是万无一失的方法。
白馥进了厕所隔间,关上门。不一会儿后,门口就出现了一双鞋。
“哎呦,我这肚子…好疼,赶快拉出来吧。”
门口的人:……
一个千金小姐上厕所要发出这么多声音的吗?神经,难怪这么讨人厌,脑子根本不正常吧。
白馥:演得是过了一点,等等,到厕所了根本没必要演了吧。
某个土狗很久没当人了,而且从没当过女人,所以演得非常激动。
“我劝你还是收手吧。”
门口突然传来一道清丽的声音,凶手诧异的转过身去。门口的白馥同样也诧异,只是表情上丝毫不显。她怎么也想不到,想杀自己的竟然是她——
女工作人员。
女生身高一米六左右,微胖,身穿蓝色卫衣,白色裤子,扎着单马尾,戴着眼镜,此时表情微怔,毫无凶意,任谁看都不会把她跟杀人联系到一起。
白馥最不怀疑的就是她,可七号还有修洛都认定了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