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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宋子规的眼里充满了期待。

期待这位王府的赘婿能应承下来。

那晚在长夜欢挨了白少秋一拳,而今已过去了年余,若不是因为最近皇上下旨御赐那厮为王府赘婿,他其实已经忘记了白少秋这个名字。

当时不过是为了配合城守府的葛少爷将那厮弄进牢狱中罢了,因为有人看上了他家的那处祖宅。

举手之劳,还能获得城守府的友谊,何乐而不为?

身为西陵城第一才子,他的志向远大,根本不会将视线落在一个落魄商户家的废物身上。

这就像天空中展翅翱翔的雄鹰,根本就不会在意地上的蚂蚁。

但皇上的那道圣旨在西陵城引发了轩然大波,也唤起了他的回忆,这令他升起了不平之意!

长缨郡主何等样的女子!

王府何等高贵的身份!

就连他宋子规也从来不敢去奢望!

可那厮,

蝼蚁般的存在,竟然一家伙成为了王府的赘婿!

虽说赘婿身份卑微,但前面冠以王府二字,还是御赐……这再卑微也比寻常百姓的地位高了许多。

至少葛三戒这位城守府的少爷都有些担心,说他也轻易不会再去招惹白少秋——

至少不会主动去招惹!

更令他心里愤愤的是,自己寒窗十年才考取了举人功名,进而再奋发读书意图高中进士,不就是为了过上人上人的生活么?

而那厮……大字不识几个,吃喝玩乐败光家财,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过上了他想要过的那种日子!

人说这是吃软饭,没志气,宋子规某个月圆之夜扪心自问,他豁然发现能在王府吃软饭,能有貌美如花文武双全的长缨郡主为妻……

这软饭,他其实也很向往的!

现在却被狗吃了!

这就让他更加难受了。

听闻这厮今日入藏书楼读书……

本想入书楼羞辱他一番,却又担心九公主在楼里,若正好遇见,九公主恐怕会认为自己心胸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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