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重生回到八十年代的文 > 第114章 暴打惹事的白皮鬼畜(第1页)

第114章 暴打惹事的白皮鬼畜(第1页)

听了梁栋的解释之后,唐欢才明白,原来所谓的飞刀社,并非唐欢一开始想象中的那种黑社会帮派,而是一种类似同乡会、促进会、同学会之类的东西。

飞刀社的原名,比较大气,叫做中华联合促进会,简称中联会,是正式在学校申报的一个小型社团,里面的成员,大都是来自港外的中国学生组成,比如台湾人、美国华侨、南洋侨胞之类的,是皇仁书院八大正式学社之外的私人小型学社。初期的宗旨么,是要联合互助,能够更好的适应学校,好好学习什么的冠冕堂皇的东西,但实际上就是外来学生搞一下联合,能够不受学校洋鬼子或者本地有钱人的欺负之类。

至于为什么又叫飞刀社,说起来就有点好笑,主要是这个中联会的创办者兼现任会长陈启仁前段时间迷恋上了玩飞镖,而且又是个古龙迷,再加上他觉得中联会听起来没有气势,因此,他后来干脆就把中联会改叫飞刀社,当然在学校注册的,还是那个中联会。

换句话说,陈启仁是这个会社的创办者跟最大投资人,类似董事长这种,这个会社就是他的,那还不是他想叫啥就是啥。至于大家为啥会进来,也主要是陈启仁家里很有势力,他本身又是空手道跟剑道高手,学校里没几个人敢惹他,因此大家都喜欢跟着他遮个风挡个雨,顺便跟着这个喜欢乱花钱的冤大头一起吃喝玩乐而已。

按照这个情况来说,飞刀社虽然是学校正式的一个学社,但也有那么点黑社会性质,可仔细说他又不够格。而且在这个学校是严禁打架斗殴。因此,飞刀社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几个年轻人混在一起的小团伙罢了。

“所以说啊,兄弟。”说到这里,梁栋再次拍了拍唐欢地肩膀,“咱们老大那可是很海派的,你加入了咱们,在这个学校那是一切都好说啊。当然了,加入我们飞刀社,也得交会费……哦,忘了你大陆来的,不过放心,如果你钱少,跟我们多跑跑腿也成。呵呵,怎么样,很不错吧?我这可是看在同桌又是同宿舍的情分上才这么引荐你的哦,没有我的引荐,你轻易可进不去。”

“嗯嗯……我考虑考虑。”唐欢对他微微一笑。

“好,那你考虑吧,不过最好快点,不然,那些洋鬼子肯定会过来欺负你。”看到唐欢这个样子,梁栋也不逼迫,耸了耸肩膀之后,就跑开了,跟几个同学一起打起了篮球,因为现在这个体育课是自由活动时间。

看着大家打篮球地打篮球、玩乒乓的玩乒乓,唐欢却微微摇了摇头,只是在一边坐下,丝毫没有参与的兴致。

也是,能有啥兴致?这里可全部都是男生,连个MM都没有,因为这个皇仁书院是个男子中学!

其实皇仁书院在香港也是很有名气的学校了,如果排名次的话,在香港绝对可以在前五名。其前身是创立于1862年的中央书院,孙中山都曾经来这里讲过学。这里的校舍坐落香港岛中部地湾仔区,实际位置位于铜锣湾天后,高士威道及铜锣湾道之交界,毗邻维多利亚公园及香港中央图书馆,是相当繁华地地方,并且学校面积也比一般中学要大,环境可以说绝对舒适。然后,这里也是名人辈出,香港政商界名流,比如利希甚、霍英冬、何鸿申等人都是这里的校友,说是香港名流的摇篮也不过分。

当初如果不是王慧琴花了大价钱,加上林美玉在这里当老师的父亲林世豪作保,唐欢也不可能进来这里读书。

说起来话,正因为这里是男子学校,所以这个林世豪的三个女儿也都不是在这里读书,都是在玫瑰岗学校念的书,而如果唐欢早知道这个学校没有MM,是个男子学校,早知道林美玉其实不是在这里念书的,恐怕当时打死他也不会同意来这里。

“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看着玩的兴高采烈的众多陌生同学,唐欢摇了摇头,“大概是坐飞机时间长了还不清醒,唉,失败失败,以后还是得想办法转学才是,我……”

砰!

就在唐欢还在考虑如何才能尽早逃出这个恐怖学校地时候,脑袋忽然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紧接着,他就看到一个篮球滚在地上。很显然,砸自己脑袋的,就是这个篮球。

摸了摸被砸的生疼的额头,唐欢抬起头一看,五个白人老外笑嘻嘻的走过来,一边对自己挤眉弄眼,一边毫无诚意地说着Sorry看他们那高兴劲,显然刚才那一下是故意的。

看到他们这个样子,唐欢当时很生气,真想当时就上去教训他们一下,可看到他们全部一米七以上都块头,又是五个人,他还是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再怎么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啊,而且,看样子他们就是希望自己恼火,然后才能继续玩下去。

明白这点之后,唐欢冷冷的看了他们几眼,没有说话,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这就打算先离开这个篮球场。现在我惹不起,起码躲得起。

可很显然地,貌似那几个老外就是要来找茬的,他躲也没地方躲。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别急着走啊。”当先一个身材最高的金毛老外笑嘻嘻的拦住他,手上一边拍打着篮球,一边对唐欢用英语道,“我叫杰克,刚才真对不起,一时失手。你看,我知道你是新来的,不如这样,一起打一场吧,如何?”“打一场?”唐欢看了看他们几个,冷冷一笑,“怎么打?你们五个打我一个?还是三个人一组?这里都是你们的人,我要上场还不亏死?”

“没关系,你可以随便找几个人组队啊。”那个杰克耸了耸肩膀。“你看那边。那边就有你几个同胞啊,咱们来玩一场友谊对抗赛如何?还是,你不敢?难道你们大陆人还是一样的孬种么?连这么点体育精神也没有?哈哈哈……”

“大陆人?”唐欢先微微一皱眉。

“怎么,以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底细?”那个杰克再次笑了笑,“我早就查明白了,你就是大陆来的,难道不是么?你连自己的出身都不敢说么?嘿嘿嘿,真想不到,你一个大陆仔,怎么能来这里上学的,不会是你老妈跟训导主任睡……”

“放屁!”唐欢忽然大声的怒吼,这时候他再也不想什么息事宁人,也不想什么躲避祸事,而是在大喊的同时,三两步就跑到那个杰克的身前。然后,他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地一脚撩阴腿,正好踢中对方的下阴,紧接着,在杰克因为下阴疼痛而弯腰的时候,又顺势一个右勾拳,狠狠的打在他的下巴上。

完美的双连击,这可是酒吧打架常用的偷袭招数。当年唐欢玩音乐,到处在酒吧演出的时候,这种事情不知道碰到多少,打架的经验也不知道多丰富。

其实打架跟比武是两码事,打架的宗旨,就在于出其不意,就在于要先下手为强,在第一时间让对方失去战斗能力。然后么,如果事情顺利,就跟着痛打落水狗,但要是情况不妙,自然就是跑路,也就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的意思。

因此,在唐欢把他放倒后,二话不说,扭头就跑,他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不跑,对方其他人缓过神来之后,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果然,看到唐欢跑开了,其他几个人愣了一下,紧接着,一个人留下来照顾只知道躺在地上,疼得话都说不出来的杰克,另外三个人则满脸狰狞的去追赶唐欢。

成年人的思维跟少年人的思维这时候就体现出差别来了,少年人在这个时候,往往都是冲动居多,而成年人在这个时候,往往就更加冷静。

其实,在唐欢两下击倒那个杰克的时候,他就知道事情不能善了,而这五个人如果不放倒,到时候他们追过来合围之后,放倒的就是自己,因此,他必须想办法各个击破。

他地逃跑路径是往这个室内操场的门口跑,这也是理所当然,不过,他并非单纯的逃跑,而是早在往那个门跑的时候就有了计划。

当他跑过狭窄的门口地时候,顺手关上了门,紧接着,他没有跑开,而是迅速躲在门边蹲下,并且把一条腿伸到门口。

他刚这么做不久,门立刻就被打开了,当先跑出来一个白人青年,可对方由于追赶地太急,又满心怒火,根本没看见脚底下,因此,他刚出门口,就被唐欢的腿给绊倒,而且由于门口狭窄,他这一倒,又把后面紧跟过来地两个人给绊倒了。

趁你病要你命!

绊倒他们之后,唐欢立刻起身跑过来,挨个先朝着他们的头部处一人一脚踹了个狠的,紧接着,不断的在他们的要害处,比如下阴、头部、小腹这几个地方狠狠的连续打击,那都是脚脚用力,绝不留情。

很快的,他就这么踹啊踹的,躺在地上的三个人刚开始还大声呼痛,可后来就都渐越来越无力,只会在地上哼哼两声,显然都被打的快不行了。

喜欢重生之回到80年代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重生之回到80年代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