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素来是就事论事的。火场的账我,收回来了,现在跟你算的是你造谣的事。”
锦书捏着于婷妹的下巴,强迫她与自己对视。
“打到我丈夫单位的举报电话,是你吧?我查了电话号码,就是你们村附近的电话亭。”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谁能证明是我打的呢?”
于婷妹心虚的眼神游移,根本不敢跟锦书对视。
在于婷妹看来,她只是“小小”的恶作剧而已,被抓到只要道歉不就好了吗?
怎么还上升到自首这个高度了?
“你造谣浪费公共资源,队里为了调查真相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并对我丈夫的名誉产生了影响,你不会以为毫无诚意地道歉就完事了吧?自首,或是我送你进局子,二选一。”
这两样,于婷妹都不想选。
见锦书不肯善罢甘休,于婷妹急了,刚好见那几个记者和摄像师扛着摄影师回来,于婷妹眼睛一亮。
“救我!这女人疯了!她烤我的手!你看,受伤了!快曝光她,给她拍照,上报纸!”
于婷妹举着烫伤的手控诉。
“谁能证明你的手是我弄的呢?谁看到了?”锦书把于婷妹刚刚狡辩的话丢回去了。
于婷妹看向于家工厂的众人,凯文站了出来。
“我们刚刚在聊天,没看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这就是职业经理人的水平,不说假话,但真话也只说了一半。
他只说“没看到”,但听没听到,他可没说。
一个女记者拿着话筒走过来,她身后还跟着扛着摄像机的摄影师。
“于女士,地上躺着的这个,就是换孩子的张招娣吗?”
锦书点头。
两家的恩怨,以及法院给张招娣的传票,锦书都拿给记者看了。
“张招娣女士,请问你当初为什么换孩子,以及你这些年是否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反省?”记者把话筒凑到张招娣嘴边。
于婷妹一把抢过话筒,举着手控诉。
“看到我手上的伤了吗?!她烫的!我要她赔钱!我要告她!”
“前天大火,她在着火的舞厅做陪酒女,我丈夫不顾危险救了她,她反倒是污蔑我丈夫摸了她。”
锦书一句话概括前情提要。
真话只说一半的能力,她也有。
她说的句句都是真话,独独隐瞒了她把于婷妹烫伤的事实。
锦书这种非常有技巧的引导,很容易让人以为于婷妹的手是在火场里烫的。
于婷妹百口莫辩,伤口的事她知道自己说不明白了,为了怕锦书抓她去警局,她只能咬死林毅轩“占她便宜”,只有这样,她才能逃避法律制裁。
运气好的话,还能拉林毅轩下水。
于婷妹把心一横,指着林毅轩控诉。
“是,我承认,电话是我打的。但他的确占了我便宜!你有什么证据说他没摸我?你男人觊觎我的美貌,占我便宜,事实就是如此!”
锦书冷笑,蠢货,愚蠢至极!
“我男人又没瞎,他怎么可能看上你?你该不会天真地以为,我于锦书是打没准备仗的人吧?要证据,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