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舒死了。
死在送四岁儿子去幼儿园回来的路上。
从身后,被一刀毙命,她连凶手的脸都没看见。
因疼痛短暂昏迷之际,书舒做了个梦。
梦到这个世界是本言情小说。
她是小说里男主带球跑且早逝的白月光,而她的一双儿女是女主儿女的对照组。
儿子从小流落在外当小混混,和女主的学霸儿子抢喜欢的女生,沦为笑柄,最终误入歧途进了监狱。
女儿从小被养得跋扈嚣张,暴饮暴食,是个大胖子,和女主的天仙女儿争乐团首席提琴手位置,结果意外手废变得精神失常,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故事最后,是女主取代白月光成功走进男主心里,一对儿女也得到男主家族认可,一家人,余生美满又幸福。
所以,她莫名其妙被捅一刀就是为了符合“早逝”这个设定?
咽下最后一口气前的书舒表示:真是哔了狗了。
或许是老天爷听见了她这句脏话。
善心大发。
然后书舒重生了。
但不太好的消息是,她重生在儿子的十七岁——
“老阴比敢偷袭,吃我一脚!”
书舒猛地往后一踢,踢到团空气,差点摔倒。
她睁开双眼。
发现自已身处在一个陌生环境。
是所学校门口。
校牌上清晰写着:安市第三中学。
正当书舒没想明白自已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时,她被一阵动静给吸引。
不远处,一群人围在那里。
好像是在告白。
书舒脑子没反应过来,双腿就已经八卦地走过去了。
“楚怜,做我女朋友吧!”
一个头发染成红黄蓝,身上穿着骷髅图案黑色短袖,破洞裤的杀马特少年捧着束玫瑰花,满目温柔地望着对面的女生。
而被表白的女生也人如其名,黑长直,身形纤弱,长相清纯惹人怜爱。
只是此刻她小心翼翼躲在朋友身后,眼眶发红湿润。
不是感动的。
而是因为畏惧和抗拒。
杀马特少年话音刚落,旁边的小跟班们跟着起哄:“楚校花!答应晨哥吧!不然今天就别想走了!”
楚怜低泣,小脸上神情害怕,却仍旧有一丝倔强,她摇头:“……书令晨,你,你别这样。”
书舒听得拳头发硬。
好一个仗势欺人的小混蛋!
楚怜的女生朋友忿忿站出来,骂道:“书令晨你够了!怜怜是校花,家住在御景园小区,你一个吊车尾的小混混,成天不要脸的纠缠怜怜,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书舒忍不住点头赞同。
这位同学真是她的嘴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