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璧鹤道:“婶子,应该是感谢嫂子保佑才对吧?”
要是没有郁离,只怕遇到野猪的人都要受点伤,严重些的还要丧命。
先前他还听说去年有野猪下山时,也是郁离去打死的,这姑娘实在太厉害了。
周氏笑道:“确实,幸好有离娘在。”
说着招呼他们去吃饭,她今天做了热腾腾的羊肉锅子,让他们暖暖身。
吃完饭后,周氏去处理那些野猪肉,除了送人的,剩下的该腌的腌,该煮的煮,炸的炸……总之每个部位怎么吃都做好规划。
郁离拿出杀猪刀,按她的吩咐割肉。
那杀猪刀寒光湛湛,在她手里如臂使指,轻松地将一块块肉割下来,有时候刀在她手里转了个圈,挽了一个漂亮的花刀,看得人目眩神迷。
方璧鹤和两个孩子蹲在那里看得目不转睛,等郁离割完肉,他仍是意犹未尽。
转头他对傅闻宵说:“嫂子这手艺,真是绝了,看她将那杀猪刀转得,若是她上战场的话……”
只怕敌人都要闻风丧胆。
傅闻宵微微皱眉,说道:“别胡说。”
“我怎么胡说?”方璧鹤不解地看他,很快就明白,“我明白啦,算我胡说。”
也对,虽然郁离很厉害,但她到底是个姑娘家,确实不好做一些打打杀杀的事。
傅闻宵道:“她是个有原则的姑娘,不喜欢见血。”
闻言,方璧鹤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他,欲言又止,“你是不是忘记我在船上的那晚发生的事?”
那叫不喜欢见血吗?
她可是直接夺去追杀他的首领的刀,反手就砍过去,当时血都飙出来了。
傅闻宵平静道:“是他们先对她动武器,如果他没动武器,她绝对不会出手见血。”
最多就是将人打晕,让他们晕个几天。
就像她在赌坊做的那样。
从中可以看出,她确实是不喜欢见血的,也不会轻易伤人性命。
当然,不取他们的性命,不代表她会放过那些穷凶极恶之人,只是会让他们彻底地失去行动力,后半辈子只是像个废人一样躺着,再也无法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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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郁离时不时会回村给人杀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