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极背过身子,将头抵住沙发靠背。
他的眼前除了沙发皮什么也看不见。
他已经知晓了灯亮时的禁忌。
陈极不知道,他前方十几米处电视机后的人,叫冯辉。
但他亲眼目睹了,冯辉发出声音、却没有被杀死。
这就是第一条规则:
【灯灭,鬼在地面,视力为零,听力加强。】
【灯亮,鬼在头顶,视力重现,听力消失。】
而鬼在头顶这一条。。。。。是陈极在目睹了冯辉抬头后自杀,才明晓。
鬼从所有人的头顶爬过,为什么却像看不见家具后面的人一样,只杀暴露在外的入域者?
除非,这些家具,只是个象征性的躲避物。
根本原因,则是入域者们在家具后面,会将自己的存在感隐形!
这么一说,鬼确实从来没有靠近过这些家具。
就像它看不见一样。
而第二条规则,则是结合了外面的巨型猕猴,和冯辉的死。
冯辉已经隐藏在家具后面,可他依然死了。
然而,他和其他失去头颅的人,死法却截然不同。
其他人是被杀,而冯辉。。。。。
却是自己将双手,活生生地捅穿了自己的头颅!
任何有一丁点痛感、理智的人都不会这样做。
陈极无声地叹了口气,冯辉死的原因,多半是看见了鬼的身体。
他没有忽视冯辉一直往外张望的那一幕。
物理学里有一个概念,叫【观测者效应】:
这是指,当你观测一个量子系统时,你实际上与该系统产生了联系。
当他看到鬼的那一刻,冯辉就已经被鬼注意到了。
这就是第二条规则:
【灯亮时,不能观测到鬼】
也就是。。。。。
非礼勿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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