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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出个主意(第1页)

“这个陆朝可真是个领兵的人才!!我可要问问他有没有兴趣考个武官。”萧炎摸了摸下巴,这小子他喜欢!

“你可别呲着大牙就乱说话,人家清流世家,怎么会让家中孩子上战场,给陆大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要恩将仇报呢!”萧逸打断了三弟的话。

“呜呜呜,舅舅,陆朝手臂伤着了,以后提不起重物了!!”

刚收回眼泪的小英歌又哭了起来,她可喜欢陆朝了,都把他当自已的弟弟看待了,听说这事后,难过了许久。

“好好好,你别哭,回到西北,舅舅一定托人问问,这么好的孩子呢,哪能就这么废了。”

……

傍晚。

萧逸和萧炎在客栈梳洗干净后,才提着礼物正式拜访。

陆朝第一眼看见萧家舅舅,就情不自禁哇了一声。

两个双开门啊!!那手臂的肌肉,那肩背!健身房细狗的终极目标啊!!

难怪下午陆元懿还有些懊恼,以前应该对英歌更客气些的,毕竟对方舅舅好像可以一拳打死老虎。

“这是那个家喻户晓的陆家三公子?伤还没好怎地出来了?”

萧炎刚进来就发现这孩子了,皮肤白白嫩嫩,眼睛就像那小狗崽似的又黑又亮,手上还缠着伤布,跟英歌站在一起看着比英歌还像个小女娘,难怪他们把英歌当兄弟呢。

“正是犬子,朝朝,这是英歌的两位舅舅,也是西北军营的参将。”陆父让两个孩子见了礼,又笑骂着。

“这个泼猴一刻也待不住,非要出来,拦也拦不住啊!”

“见过两位舅舅。”

“好孩子!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着文文弱弱的,居然有如此胆气!!”

“萧参将可别夸他们了,再夸他们兄弟几个就要上天了!”

陆父俨然一副口嫌体正直的模样,表面一派云淡风轻,拉着客人赶紧入座。

大元朝历经百年,从尚武走向崇文,在这文强武弱的年代,萧家兄弟原以为会被陆家轻视,也做好了准备。

没想到陆父倒不像那些清高的文人,还跟他们兄弟喝起了酒。

“萧老弟,边境近些年可好?”

萧逸沉重地摇了摇头。

“近几年,鞑子养兵蓄锐,又开始了虎视眈眈,每到冬天就到边境大肆掠夺粮食,边境百姓苦不堪言。”

“真是岂有此理,为何不上奏朝廷?将蛮人赶出边境!”

陆父以前也有仗剑走天涯的情怀,后来迫于家法,不得不回归正轨,听到这,呕得不行。

“这,有人提倡以理服人啊,而且那鞑子也狡猾得很,抢归抢,他并不伤人性命,一看我们上火了,就写信给那位,又是诉苦又是送美人的,我们气又有何用。”

妈的!打个仗一点都不痛快!!搞得将士们都没了士气!

“周大哥,不说那些烦心事了,你不似那些不食人家烟火的文官,弟弟喜欢!!来!走两杯!”

“周大哥,你这酒杯忒精致了些,就是喝得不太痛快!哈哈哈哈!”

英歌看着三舅舅那蒲扇大的手拍在陆大人那瘦削的肩背,真是没脸看!

“舅舅!”

咳咳咳咳咳!萧家兄弟俩这才反应过来,讪讪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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