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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湖会议(第1页)

万湖会议》—这是一部由德国导演马蒂·吉斯切内克执导,2022年1月18日在德国上映的电影。

这是一部从头到尾没有配乐的电影。

1942年1月20日,纳粹德国秘密警察首领莱因哈德·海德里希召集了德国14个部门的高级官员,在柏林近郊万湖旁边的万湖路58号别墅开会,研究大规模系统地屠杀犹太人的计划,会议通过“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决议,提出“最终解决”的办法是把犹太人运到东方劳动。这次会议成为把对犹太人的迫害升级到最终从肉体上消灭的标志。于是,在随后“最终解决”犹太人的行动中出现了像奥斯威辛集中营那样采用毒气室、焚尸炉成批屠杀犹太人的令人发指的罪行。至二战结束,约600万犹太人被纳粹有组织地屠杀。

这场90分钟的会议,至今仍是历史学家关心的话题。

《万湖会议》整个影片从头到尾只展现了这90分钟的会议,场景基本集中在会议室。与其说是故事片,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与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影片中这十多位纳粹德国的高官并非凶神恶煞,他们个个谈吐高雅,素质过人,信仰坚定,他们坚信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为了下一代德国人的和平与幸福。如果你不去在意会议主题是种族清洗的话,这部电影给你的感觉是某个跨国公司的高管们在对新业务进行跨部门讨论—会议的主题和程序、主持和协调、新业务的目的和对象(“消灭”欧洲的1100万犹太人,包括德国现有的占领区和未来的占领区)、业务成本(铁路运输成本、集中营建设成本和杀人成本)、执行方式(枪决、绞杀或毒气)、效率(杀人速度),以及各个部门间的协调(党卫队、盖世太保、帝国总理府、内政部、外交部等)。

这些帝国的官僚精英甚至还讨论了士兵在执行“消灭”任务后的心理建设问题;讨论了具有成熟技术的犹太工人一旦被替换“消灭”后是否会对帝国的军工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讨论了具有德意志血统的“混血”犹太人是否也要被列入“消灭”的范畴。

但他们从没怀疑和讨论过“消灭犹太人”的正确性和反人类的罪恶。

当然,就像普通的公司年会一样,他们在90分钟的会议过程中也没有忘记茶歇时喝杯上等白兰地,聊聊天叙叙旧,问候一下彼此的家人孩子,相约未来的家庭聚会,彼此邀约晚上到柏林一个“很不错”的夜总会去逛逛。

如果说以《辛德勒名单》《朗读者》等为代表的一批二战反思电影,是站在人世间的角度来看纳粹德国的暴行,《万湖会议》则是站在了上帝那里,在更高的层次来俯视纳粹之恶。当你看到这些神志正常、衣冠楚楚的帝国精英,以平静认真而专业的口吻,讨论如何更加高效有力地屠杀犹太人时,那种发自人类本能的对于同类罪恶的恐惧、厌恶,才让你意识到这部影片的表现力是多么震撼。

是的,当初的暴行就是这样发生的,暴行不是希特勒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是希特勒、戈培尔、戈林;是莱因哈德·海德里希(党卫队上将,帝国保安总局局长、波希米亚—摩拉维亚保护国代理总督)、奥托·霍夫曼(党卫队中将,党卫队种族和安置主要办公室代表)、海因里希·缪勒(党卫队少将,帝国保安总局第四局长,即盖世太保总负责人)、弗里德里希·威廉·克里青格(帝国总理府国务秘书)、约瑟夫·布勒博士(波兰总督府国务秘书)、罗兰德·弗莱斯勒博士(司法部国务秘书)、威廉—施图克特博士(内政部国务秘书)、格奥尔·雷伯兰德博士(东方领土事务部代表)、阿尔弗雷罗·迈耶博士(东方领土事务部代表)、马丁·路德博士(外交部日耳曼事务司司长)、埃里希·诺伊曼(“四年计划”办公室代表)、卡尔埃·伯哈德博士、阿道夫·艾希曼(党卫队中校,犹太人事务办公室主任)、鲁道夫·兰格博士(党卫队少校,党卫队拉脱维亚负责人)等这些参会人员;是这部电影里没有出现的成千上万的军官、士兵、警察和武装刽子手;是几千万加入和支持纳粹的德国民众。

所有这些人,这些德国人民,共同完成了对犹太人的屠杀。

战后的德国,对当初的纳粹罪行进行了清算。这种清算,不仅仅是军事和经济上的,还有哲学和思想上的清算,对历史包袱的清算。所以战后的德国人才能在一片废墟上重新建设,步入世界强国之林。

任何未经过清算的罪恶,都留下了不死的种子,默默等待着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那一天。

在这部电影中,我一直试图寻找所谓的“好人”。的确有官员对纳粹的屠杀提出了异议,但他的出发点是保护执行任务的士兵不要在心理上受到伤害。当海德里希建议把犹太人与雅利安人所生的孩子也列入被驱逐的行列时,内政部国务秘书威廉—施图克特博士强烈反对这种做法,他的理由是帝国必须依法治国,法律是人民制定的,不能违背人民的意志,德国人民需要规定和标准,需要明确性和方向感。

听上去是不是很耳熟?

但施图克特博士提出了一个让海德里希也惊掉下巴的建议:对这类混血儿实行强制绝育,这样就可以在保持帝国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不影响“消灭”犹太人的伟大工作。

在那个时代,德国人民的国民素质是相当高的。纳粹上台前的魏玛共和国,曾经创立了在当时而言最民主的1919年魏玛宪法,把来自美国、法国和拉美革命以来所有奉入建国宪法的政治权利都写入其中:言论、集会和出版自由;人身和财产安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普选权;承认工会组织;等等。宪法的意义不只是特定的措辞,它的民主精神还渗入了文化和社会,促成了生机勃勃的创造精神。布莱希特等人开拓的新戏剧形式;门德尔松、陶特等独具匠心的建筑设计;托马斯·曼的小说;珂勒惠支的雕塑;海德格尔的哲学;以及性开放的新观念,所有这些都远远走在世界的前列。

但是。

作为一战的战败国,德国始终被《凡尔赛合约》压得喘不过气来,1923年的恶性通货膨胀,1929年和1930年的大萧条,把这个年轻的共和国击垮了。在党派林立的共和国里,希特勒和纳粹党异军突起,将德国的失败和德国人生活的不如意归咎于犹太人,最终引领着德国人民走向了不归路。

在这个毁灭的过程中,德国的法律阶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该保守的法律专业人员在纳粹党人上台的过程中,被民族主义冲昏了头脑,完全丧失了自己这个职业独立、公平、维护人权的基本立场,为右翼和纳粹党人保驾护航,在臭名昭著的啤酒馆案、国会纵火案等案件中,都显示出了德国法官的沉沦。法律一旦缺失了公平、公正、独立、人权这些因素,从业人员就会沦落为世俗政权的帮凶。

大凡迷乱的时代,都是真相被埋没、理智和知识无空间的时代。迷乱时代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个体有意识的行为。居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这样描述他眼中的“乌合之众”:他们“全盘接受或一概拒绝被暗示给他们的意见、主张和信仰,把它们当作是绝对正确或是完全错误的东西。”“他们没有主见,缺乏头脑,常被人利用;同时他们又很暴力,极具破坏性,历史上的动荡和灾难很多都是在群体的配合和参与下完成的。”

此外,群体与民主没有必然的联系,恰恰相反。他们缺乏主见,所以需要领袖,需要被管理、被领导。勒庞认为:“一定数量有生命的东西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处于一个首领的领导之下。”聚集成群后,个人便失去了自己的意志,盲从、轻信、易受别人的暗示和影响,本能地走向某个有主见的强权人物,这样就很容易导致集权制,造成领袖的独裁。

所以,这就能解释施图克特博士一方面强烈反对海德里希修改犹太人法案,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对混血犹太人进行绝育的建议。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电影里,当海德里希和施图克特对话时,海德里希谈到他的手下很多都是学法律出身,施图克特说他一辈子的最大成就就是制定犹太人法案。对于法律人而言,我想这才是本片的精华所在:一个没有独立精神、没有人权意识和人道主义宗旨的法律人,哪怕专业素养再高,一旦黑夜来临,未尝不是恶魔的帮凶。

先做人,再做法律人。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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