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明显是一张自拍,她曾经拿着这个手机在拍她自己。
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手机并不是我的,我从来不曾让她拿着我手机自拍过,我甚至不记得以前跟她说过话。
第二张照片,则是一张别人给她拍的照片。
照片的背景是青豆咖啡馆对面的那栋大楼,她穿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卷帽,脸上架了副大墨镜,嘴上还戴着个口罩,可是,凭身形,还是能看得出是她。
照片中的她在仰头向上看,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
第三张照片,是手拿喷灌的她在喷一副画,而场地,已经是大楼里面。
我和果果对望了一眼,明白了大楼里那副喷漆画的作者原来竟是她。她竟能把男女之事喷得那样的惟妙惟肖,看得出,她对男女身体非常的了解。
“看来,这真的不是你的手机。”
果果这时候冒出了这么一句,我没有理她,她又不解说道:“但是,这是怎么回事呢?你又是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个叶舒呢哥哥?我怎么不知道?”
别说她不知道,连我也不知道,所以我无从回答,只能再翻相册。
第四张照片的视角突然转换,这次镜头里的人不再是她,换成了一个手拿记号笔的人在楼梯拐角处画画。
这是几张连拍,从最开始画拍到了最后画成。她喷图画都喷得那样好,对色彩和光线自然是有一些了解的,所以尽管是在大楼里,可她拍的角度仍然很好。
照片中,作画的人全程都是背对镜头的。可是,我和果果都十分清楚,那个作画的人是我。
没错,就是我。
二十年了,我不会认错我自己的背影。
二十年了,果果更不会认错我的背影。
我拿着记号笔在画画,后面的叶舒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切。那这就说明,此前给她拍的那个人,就是我。
我什么时候跟也一起干过这样的事?
我完全想不起来,我认为这根本没有发生过。
可事实是,这的确发生过,有照片为证。
我的头又开始疼了起来。
我发呆的时间太久了,果果等得不耐烦,伸手划动了手机屏幕,让照片向下翻。
照片是最后一张,背景一片黑暗,看来拍这一张时四周已经黑了,而且拍时并没有开闪光灯,所以,照片中的景物看不清,人物也看不清,什么都看不清,仅有几个模糊的轮廓。
“这不开闪光的习惯,倒是跟你一模一样。”
果果说了这么一句,我默认了她的说法。
我以前,很喜欢将路上的漂亮女孩子拍下来。并且总结出了自己的绝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胆大心细,不开闪光。
偷拍四注意,我一直贯穿得很好。
但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最后这张照片上有不对的地方。并且同时联想到了一个根本的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