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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女推官(第2页)

女推官一愣:“你怎么知道我是推官?”

“黑狗”道:“阴司知道我不是大恶之徒,投胎之前容我留下了前生的记忆,我来过罚恶司,推官也是见过的,大人,我真是冤枉,我此生是个畜生,所犯下的种种罪业,一来是受天性驱使,二来是受了主人家的指使!”

徐志穹冷笑道:“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女推官道:“还是有些用处的,嗜血是猛兽的天性,就像深山里的老虎,无论吃了其他野兽,还是吃了人,都不算罪过。”

徐志穹愕然道:“这是什么道理?吃人的老虎还没罪?”

女推官道:“别用凡间的律法和我理论,那是皇帝家的律法,判官裁决,遵循的是天理。”

生杀裁决,全凭善恶天理。

这是道长说过的话,也是判官的工作准则。

准则必须要熟练掌握,徐志穹诚心向推官请教:“有没有天理的条文,可否借卑职一阅。”

“条文?”推官愕然,反问道:“谁领你入的品?”

徐志穹不敢提起道长,推官见徐志穹不愿回答,也没有追问:“如果连天理都分辨不出来,却还当什么判官?”

分辨?

难道说天理并没有条文,全凭判官自行判断?

可按照徐志穹的判断,畜生杀人就是罪业。

徐志穹无法理解,女推官又道:“你若是不信,且到深山里蹲上个十年八载,看看吃人的老虎会不会增加罪业!”

差点忘了,黑狗有罪业,三寸多长,就在手里攥着。

罪业,遵循某种客观规律在头上生长,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判官裁决的重要依据。

判官的判决不是主观的,是客观的,只是徐志穹还没弄清楚其中的规则。

还是那个问题,罪业到底从何而来?

徐志穹思忖良久,摇摇头道:“畜生杀人不是罪业,为何人杀人就是罪业?人还不如畜生?”

推官道:“人有灵智,自与畜生不同,而且要看为何杀人,滥杀无辜自然是重罪,替天行道,杀贼除害,非但不是罪业,还是功绩,要去赏善司领赏!”

赏善司又是什么地方?

趁着徐志穹还在懵逼中,那“黑狗”抓紧机会为自己申辩,指着徐志穹道:“这人什么都不懂,您可千万别听他一面之词,我当时被天性所困,又受了主人家的胁迫,犯下的罪业都不是我本意!”

女推官看着黑狗:“你本魂是个人,而且还留着记忆,就算投胎成了畜生,灵智也是有的,一共吃了四个人,都是受人胁迫?”

“黑狗”道:“我没有灵智了,我变了狗之后,虽然还有人的记忆,但只能按着狗的天性活着,狗爱吃肉,我也克制不住,况且我要是不吃人,主人往死里打我,蝼蚁尚且偷生,我所作所为都是迫于无奈!”

什么情况,这黑狗要翻案?单凭几句话就想翻案?

他狡辩的依据只有两个:

一是他变成了狗,失去了人的天性,行为不受控制。

二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受了主人的胁迫。

总之他犯下的罪过,都不是出于本意。

这件事好像不难验证。

徐志穹看了看孽镜台:“是不是出自他本意,拿镜子一照就知道。”

女推官摇头道:“孽镜台只能照出罪业,照不出前因后果。”

“黑狗”赶紧喊冤:“大人,我委实冤枉,我固然有错,但绝非罪不可恕,来世愿意再做畜生赎罪,但不能再去阴司受苦了!推官大人明鉴!”

推官的职责就是给有罪的亡魂定罪的。

如果确系这条黑狗无罪,徐志穹这趟就算白跑,半点功勋也拿不到。

女推官道:“我且问你,你吃了那婢女却为何故?”

“那婢女生的俊美,勾引了我家老爷,我家夫人命令我杀了她。”

“吃了乞丐又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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