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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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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玚只比赵毓小三岁,却一直以子侄辈自居,因为他的父亲,如今威名赫赫的徐绍曾是赵毓的粮道。

十三年前,徐绍不过是一个不得志的米脂知县,受到当年甘宁总督杨用清的排挤,让他只以“朝廷用兵之际,还望西北上下一心,共赴国难”这样的说辞,企图不费一两白银来筹措军粮。那段时日,西北各个粮仓几乎全部枯竭,粮价翻了十番,就算捧着大把白银都买不到粮,更何况是空手套白狼?

这是摆明了是要把人往死里挤兑。不但如此,杨用清是个将所有事情一下子做绝的人。

这位杨总督他这边下死手要把徐绍置于死地,那边则把徐绍已经进入西北军效力的长子徐玚派到伊犁去送死。当然,明面上却说的十分堂皇——英雄出少年,大丈夫横行于天地,不求出将入相,至少要有所作为。总督大人的这种心思,不用明说,下面人自然都懂,因而,徐玚一到伊犁,就被守将王永基直接派去巡哨,并且探查敌军主力。

当时带兵的人,正是赵毓。

那个时候,整个西北没有人知道赵毓的真正身份,有些消息灵通的人也不过探查到赵毓是兵部尚书兼宣大总督尹明扬的女婿,是尹大人从雍京带过来的一个白脸书生,到西北军中混日子,见机行事捞一些功劳,他老丈人再据本上奏,保荐个一官半职,就算扯着老婆的裙子边有了出身。

一开始,徐玚也这样以为。

沙漠。

一望无际的黄沙,日头像火一样在头顶上烤着,马匹都开始焦躁不安,看不见绿洲,兵士们不敢喝空水囊的水,此时,众人的嘴唇开始龟裂。

“头儿。”一个兵士对赵毓苦中作乐嬉笑着,“真让您猜对了,这个姓徐的小白脸跟着咱们走这一趟,咱们果然是凶多吉少。”

徐玚的马已经走不动了,他下来牵着它,脚底踩在黄沙上,磨出了血泡。年少的他还有着倔强、不屈和一丝丝的骄傲,“难道我是瘟神?”

二十三岁的赵毓带着一种当年的徐玚完全不曾见过的气度。他奢靡,绵软,像丝路上可以换取白银的丝绸,更像是最上等的珐琅彩描绘的瓶,却只应该深藏于王公贵族的深宅大院,不可见世人。赵毓根本不像军人,虽然他身上着轻铠。

当年,还有兵士甚至调笑,——尹总督家的小白脸女婿,不会见了死人,见了强|弓|硬|弩、火|炮|炸|药就尿裤子吧!赵毓也不恼,甚至还浅笑着说,“我到不怕这些,我怕晒黑,那样就不俊秀了。”

这句话,堵的人无话可说。

此时,赵毓也下马,“你不是瘟神。王永基那个人平时根本不做任何事,一心只想着谄媚杨用清,升官发财买女人,这一次他这么积极的把你塞给我,应该是想要把咱们两个都除掉。”

他说完,抬手搭成一个凉棚,向远处眺望。

手中珊瑚鞭一指,“到了。”

什叶镇。

边境第一镇。

味道不对,越是走近,越是不对。

黄沙埋不住一股浓厚的腥臭味,小镇上一点声音都没有,这种安静如同熬制的厚重的牛皮胶,堵的人喘不上气。

徐玚感觉自己心跳如同擂鼓,如此滚烫的黄沙上行走,却让他手脚冰冷。他想要喝口水,却发现自己的手指颤抖,根本打不开水囊。

“头儿。”有人扯住赵毓的马,“咱们赶紧通知附近的守军。”

赵毓则下了马,淡漠的说,“附近没有守军了。”

是的。

附近不但没有守军,也没有活人了。

此时,连众人的马都拒绝向前。赵毓松掉了缰绳,从马鞍上悬挂的袋子中抽出自己用习惯了弩,并且将弩|箭上膛,抬手指着前方,身先士卒,一步一步的向前推动着脚步。

灰烬。

存粮被劫走,而拿不走的则被焚烧,满地的灰烬,分不清楚是谷物,是木头,还是死人。

所有的房屋被砍掉了大梁,坍塌下来,无一幸存。

牲畜的血散发出粘稠的恶臭。

随地扔了许多骨头,皮毛和一些没有吃掉的腐肉。

再向前,则是一条清水河,它没有名字,是拉莫孔雀河的分支,天山雪水所化,清澈,味道甘甜,养育了大郑的子民,也养育了边境上各个部族的男女老幼。此时,它是浑浊,肮脏的,因为河道已经被尸体堵塞。

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甚至还有婴儿,被割断了喉咙,被乱刀分尸,被木桩插进胸膛,被剥皮砍掉头颅。

附近守军死的更惨,凡是身上有大郑军服的人全部死无全尸,参将甚至被切成几块,分别吊在河流对岸的几棵树上。

徐玚哇的一声,直接吐了出来。

他身边的人也纷纷呕吐,有人甚至跪地开始哭泣。

赵毓面无表情,他从怀中掏出一方江南贡丝的手帕,绣着兰草,熏了异常名贵而浓重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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