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在处理工作之余,难得的有些心神不宁,脑袋里总是不合时宜地想起好友的妹妹。
他想起她卖包子时认真的样子,想起她和家人相处时温暖的样子,想起她看向他的时候熠熠生辉的样子,甚至想起昨天晚上做的不可描述的梦……
想着想着,他不免心烦意乱,他这是怎么了?
他只和好友的妹妹只有几面之缘而已,他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想起她?
明明他在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即使阴差阳错地过了一夜,当时他也只是震惊,并无其他。
而这次在省城见面之后,他就开始不对劲了起来。
心烦意乱之下,唐明轩看到了桌子上的一本书,那本书就是他向她借的爱情小说。
这本爱情小说的封面都是粉色卡通人物,看起来非常有少女心。
要是之前,他都不带瞄一眼的,毕竟他从来就不喜欢看这种书。
然而今天早上,他鬼使神差地就借了这本书回来。
既然借回来了,如今他也处理完了工作,那就看看也无妨。
于是穿着一身得体西装的男人,坐在装潢得体的办公室里,用修长白皙的手,缓缓地翻开了一本粉色封面的爱情小说。
他的神情,也从一开始的面无表情,变成了郑重其事,然而看到某些亲密描述,又开始面红耳赤……
原来,一个男人时常想起一个女人,是因为喜欢。
原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依依不舍,是因为喜欢。
原来,一个男人对女人充满了幻想,甚至做不可描述的梦,也是因为喜欢。
他看着看着,不免把这些情形套入到了自己的身上来,发现这些情形是那么和自己相似!
而他的这种行为的对象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这几天才正式认识的人,那就是他好友的妹妹,林佩瑜!
但是这不该啊!
他才见了她几面而已!而第一次在小镇见面的时候,他对她绝对是没有任何心思的!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他喜欢上了来省城后的她,就算不是一见钟情,亦不远矣!
唐明轩合上手上的爱情小说,脸上都是恍然大悟的神情。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如此反常,一切只是因为他喜欢上了她而不自知。
唐明轩和林怀瑾是大学同学,两人是同龄人,他在读大学之前还小,在读大学的时候忙于学习,而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忙碌于做生意。
如今他大学毕业五年了,趁着改革开放的这股春风,他赚得盆满钵满,成为了拥有工厂和公司的大老板,钱财和资产数不胜数。
然而他在感情上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虽然他做生意的时候,免不了要应酬,但是他可以接受喝酒,却不能接受在女色上的逢场作戏,这倒也不是他道德感太高,主要是他就是对女人不感兴趣,换一句话说,他不近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