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难说清当时心里的滋味。
深爱的妻子,正在为了别的男人,用离婚威胁我。
愤怒?憋屈?
本该是这样。
然而,此刻心寒盖过了所有情绪,反倒让我没了继续开口的冲动。
我没有回答,转身就走。
不论如何,我是真的不想在这儿待了。
“管他干什么?少他一个,饭还吃不成了?”
“正好,没了他这外人碍眼,咱们今晚就当给小顾摆个欢迎宴了……小顾啊,你别理他,咱吃咱的!”
听到身后丈母娘的刻薄声音,我的脚步顿住,半天才重新迈开。
外人。
碍眼。
不管这话多么扎耳朵,也都算我自找的。
想起我还没和老婆结婚那会儿,丈母娘慢粒发病。
这病也是别人常说的“穷病”,是能治好的绝症,但里头的花费之夸张,是我跟老婆想也不敢想的。
连她这做女儿的,当初也险些绝望,甚至动了放弃的念头。
反倒是我,女婿还没做上,就不惜卖掉房子倾家荡产,还欠了大把外债,凑够了天价的手术费。
哪怕明知她看我不顺眼,我仍然义无反顾。
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是老婆的妈,我不忍看老婆每日以泪洗面。
结果这一百五十万花出去,就是为了让那老刁婆子,现在有命挤兑自己。
我觉得自己挺贱的。
早怎么没发现?
这件事当时的确把老婆感动的不行,直接说要嫁给我。
被救回来的丈母娘听了,没像从前那样阻拦,但也没点过头。
只是结婚后,照样没有半天的好脸色,对于自己欠债凑手术费,也从来都是理所当然的态度。
现在想想,估计她肯点头把女儿嫁我,压根不是被自己感动。
纯粹是数额太大,怕旁人戳她们家脊梁骨。
即便如此,婚后,我也从没因丈母娘的态度,对老婆抱怨什么,我不想让她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