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代开群扶回房里之后,又独自去了灶房。
将红薯切成丁儿,和米熬在一起。又从泡菜坛里抓了些酸萝卜头,切成薄片,装进小碟子里。
她想着,顾二郎他们这种城里回来的人,肯定是什么山珍海味都吃惯了的,家里这些个物什也贵重不到哪里去,不如想办法弄点别致的。
山里有而城里没的,无外乎一些野味山珍之类的。
野菌子得下了雨之后才生得好,这几天连续天气晴好,即便是摘到了,味道也一般。
打猎,她又不会。
想来想去,觉得既方便抓取,又美味可口的,非竹林里的笋子虫莫属。
那玩意,白白胖胖的,滑溜溜的。粘上盐巴,用面粉裹了,油锅里溜一溜,比那刚杀的鸡子都要鲜上好几倍。
于是,她取了竹筒子,去后山竹林里挖笋虫。
清晨的竹林,多露珠。
听说露珠沏茶最是雅致,她便用竹盅子一并收集了去。
夜里竹笋长得快。
她去的时候,已经有尺把高了。
剥了外面毛茸茸的笋皮,就能看见里面的洞孔。有孔的地方,就必然有笋虫。
凌萧萧蹲着身子,挨个挨个地找,发现笋子上有孔就立马用镰刀劈开,然后将竹镊子伸进去将笋虫夹出来,再塞进竹筒子里放着。
“运气不错!一盘差不多够了。”
个把小时的功夫,她就搜集了满满一筒子。
她高兴地站起身,准备回屋油炸了去,却被眼前一条青乎乎的东西,吓得不敢动弹。
那家伙筷子般大小,昂着头,吐着猩红的信子,一双红通通的眼睛空洞朝向凌萧萧的方向。
这家伙名唤竹叶青,剧毒无比。若是被它盯上一口,不出半天就得毙命。
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