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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是情有可原也是罪无可恕(第1页)

紧接着,武梅便听见了一句。

“你的公道,我也可以给你。”

武梅讥讽笑了笑,“就凭你一个流落在外的乖乖小姐?口气倒是不小。”

鬼常穗月闻言愣了愣,猛地看向谢娇允。

小姐???

鬼常穗月一直以为谢娇允只是个丫鬟,不过后来穿的好看了些。看谢娇允的面相也知道她是劳累过度再加上病气入体,一般的小姐都是待在闺阁享福的,出头露面的真没几个。也不怪鬼常穗月看错了。

谢娇允:“谁说我流落在外?”她看着武梅,“一码事归一码事,你可以开口了。我给你机会,不过我的耐心有限。”

武梅抿着唇,不知在想什么。

半晌,她犹豫着抬起头。不看府尹,目光落在谢娇允身上。

“姑娘在上,武梅诚心日月可鉴。请姑娘为我主持公道!”

……

我叫武梅,为什么有个“梅”字,因为我的父母亲与我讲,梅等于霉。说我是家里的天降霉运。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我准备找特别疼我的大娘,让她跟我父母说说好话给我改个名。

但大娘拒绝了。后来我找了很多与我相熟的人,想请他们帮忙。

他们说,梅字好。

后来被我的父母知道了,我被狠狠打了一顿。打得手指甲都飞了,鲜血淋漓的,背部都是密密麻麻的血痕。我只能勉强护住我的头。

他们惯爱做样子,在人前对我体贴,人后对我动辄打骂。我想过逃,但我逃出去没多久,祥宁的所有人都来了,把我抓了回去。我再次回到了炼狱的生活。

我逃跑过两次,每次被打的都快没了命,没有人来救我。我不敢再逃第三次,我想活着。

在我十四岁那年,我的父亲把我摁在床上,对我做了不好的事。母亲把我的嘴堵上,在一旁冷眼旁观。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我的生辰。后来,我再也不想过生辰。

我想过各种自杀,但是每次都被人拦下,甚至怪我不懂事。所有人都怪我不懂事,没有人站在我这边!

他们渐渐地不允许我出门,不让我读书,只让我做女工。我守着小阁楼,暗无天日。每一天都是绝望。

终于,在我二十二岁的那一天,我偷溜出去,用身上仅存的钱买了断肠红。断肠红很贵,我不敢弄洒一点。那天,我看着他俩死在我面前,嘴里半句话都没说出口,心里竟是有一种解脱。

我二十二岁,被迫怀过三个孩子,又被我的母亲亲手打掉了。

我把他们埋在院子里,在那里种了梅花。每年冬天,梅花都会带着淡淡的香味。我知道,那是我父母的又一次受刑。

外人看来我终身未嫁,实际上是我从那之后对男人有了深深的恐惧。

我开办收容所,是因为我看见了那些可怜的孩子,他们和我一样可怜,一出生就被父母弃了。我的钱用完了,借钱也借不了,但我得养活他们。一次,我遇见了两个人。大莽和二莽。

他们说,他们知道有个路子可以赚钱。再之后,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精心挑选卖家,确保每个姑娘的待遇能够好一些。有时候我在想,在我做成这件事的时候,我已经是个恶人了。

只是我别无办法。

………

武梅忍不住走到谢娇允面前,想去抓她的手,又愣了一刹那,改而去抓她的袖子。武梅的眼睛是最好看的,很漂亮,比珍珠还黑,可此时这双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新府尹上位,我并非没求过他,只是求了又有什么用呢。无人为我撑伞,无人为我庇护。后来我查到,我以为的亲生父母是我的养父母,但那个时候,我能去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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