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不签合同的利害之处。
谭芳就是其中之一。
她眉头略微紧皱,很不解的问:“签合同?”
“我在你们百香阁买东西,就相当于是一个顾客。”
“我也没见哪个人去商店买东西还要签合同。”
这是非常典型的八十年代初做生意人的想法。
张猛可不能够像他们一样。
“谭老板应该是误会了。”
“大家可不仅仅只是在百香阁买商品这么简单,而是进行代理售卖。”
“这是一种合作性质的商业行为,并非普通的赠与买卖。”
“合同上也写清楚了双方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出了事或者违反规定,都会追究法律责任。”
“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护。”
在张猛的坚持下。
谭芳和其他几位老板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合同里面的具体内容。
其实无非就是刚才所说的那些。
百香阁作为商品的制作方,会按照双方约定的量,定时提供货物。
而这些餐馆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售卖。
但是价格还是要以百香阁给出的为主,禁止私自定价。
如有发现,百香阁将会要求赔偿。
合同很简单,但每一条条例清晰明了。
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公司的如此麻烦,但也具备足够的法律效益。
为了能够让大家放心。
张猛继续对所有人说。
“随着咱们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会不断完善法律条例。”
“所以我也希望大家以后在做生意的时候,最好还是以合同为主。”
“不仅仅是跟百香阁要签合同,跟其他的公司也是如此。”
张猛的这一番演讲,让在场的五六位老板们若有所失。
不过听上去还是挺有道理。
最重要的是,如果出了事,可以找警察处理。
这让几位老板突然间对眼前这位小伙子还挺佩服。
于是。
大家便根据自身参观的具体情况,跟张猛签订了代理售卖的协议。
每一个人的拿货量都不同。
但重点是拿货的人足够多,这样算下来,每天也可以通过这种代理售卖的形式赚不少钱。
光是眼前这五六份合同。
就能够给百香阁每天带来一千出头的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