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大明帝国版图 > 第一部分金戈铁马大明朝第一章 乱世出英雄(第3页)

第一部分金戈铁马大明朝第一章 乱世出英雄(第3页)

虽然史书中记载,刘基有着经天纬地之才,但是在刚刚投奔朱元璋初期,朱元璋对他的学问却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想利用刘基的术数之学和方术来为自己服务而已。在朱元璋看来,刘基不过是一个方术之士,与自己帐下的谋士相比,实在没有什么独到的高明之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刘基加入到朱元璋的集团之前,朱元璋手下已经有了:“孙炎、陶安、汪广洋、杨宪、徐达、常遇春、章溢、胡琛……”等谋略之士,这些人随便拿出来一个,名声都不在他刘基之下。

但是,刘基的功绩依然是卓越的,这在朱元璋的一份诏书中显露无遗了,朱元璋说:“攻皖城,拔九江,抚饶郡,降洪都,取武昌,平处州,尔多力焉。”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功劳,朱元璋是认可的。元至正二十年,陈友谅攻陷太平(今安徽当涂),杀死了朱元璋的手下花云和义子朱文逊,这个时候的陈友谅兵强马壮,军事力量值顶峰。朱元璋号令诸将商讨对策时,很多人主降,只有刘基一人请战,他要朱元璋打开府库,用金银鼓舞士气,并用自己所谓的观天象的本领,加强了朱元璋抗敌的信心。这才有了龙江大捷,朱元璋在这次战役中取安庆、收九江,将长江沿岸的战略要地悉数收归己有。而正是这次战役,奠定了刘基的地位。

至于对刘基历史地位有着举足轻重的“先汉后周”的策略,历来为人们所争议,在《明太祖实录》中并没有任何形式的记载。更多的人认为《明史》中关于刘基“一计平天下”的说法,不过是后人在著《明史》时添加进去的。因为,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大封功臣时,并没有提及刘基的名字,如果刘基真有如此盖世的功勋,朱元璋不可能忽略。后来,朱元璋补封了刘基一个三等伯,他的俸禄只有二百四十石,而与他同为谋士的汪广洋为六百石,李善长更是高达三千石。这不得不让人们怀疑,刘基是否确实有过“平天下”这般大的功勋。

事实上,刘基的名誉也大多源于他去世139年后的正德皇帝。当时正德皇帝追加刘基太师衔,刘基为后世所熟悉的荣誉,也大多出在这份《赠谥太师文成诰》中:“慷慨有志,刚毅多谋,学为帝师,才称王佐”、“逮应聘括苍,陈时务于建业,既从征彭蠡,定大事于中原。渡江策士无双,开国文臣第一。受爵能让,怀辞金蹈海之风,功成不取,以辟谷封留之请,可为明哲允矣!”后世对刘基的神化,大概始于此。至于为什么神化刘基,大概是当时的政治集团出于一定的政治目的而为之吧。

丞相之死

秦武王二年(前309年),为了加强统治,秦武王下令,在朝中设立丞相一职。丞相对上只接受皇帝一人的诏令,对下能够统领朝中文武百官,总揽全国政务,可以说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可是职位越高,责任也就越大,丞相不仅要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避免皇帝独断专行,还要担负起考核地方官员的业绩、处理地方军事事物等琐碎的工作。在外人看来,丞相实在是一个值得向往的职位,可是只有丞相自己知道,这个位置上苦恼,直到朱元璋亲手废弃了这个职位。

与刘基的观天象,夺天下云里雾里神仙之体不同,明朝的第一任丞相李善长很务实,务实的甚至有些庸俗。还在少年时期,李善长就对儒家那一套道德使命感不是很感兴趣,他热衷功名与利禄,仕宦和富贵,他认为只有这些才是值得他穷其毕生经历追求的。《明史》中对李善长的记载是“少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受法家思想的人,一向务实,李善长的所作所为也就无可厚非了。

李善长是定远人,与朱元璋算得上半个老乡。那一年,朱元璋正是最落魄的时候,李善长觉得有些门路,便投奔了过来。从那以后,成为朱元璋身边的主要智囊之一。史书中记载李善长在军中“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甚见亲信”。事实上,务实的李善长知道,朱元璋身边“为参谋,预机画”人多的是,并不缺他一个。李善长善于从历史中汲取经验,萧何当年为刘邦转运粮草,拿下了头一功,他便也想学学萧何,于是主动请缨负责起了“主馈饷”的工作,“主馈饷”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后勤补给,这工作绝对是最务实的,因为,别管朱元璋本事有多大,没了粮草,一样什么都干不成。

明王朝建立后,这位战时的“粮食局局长”受到了朱元璋极高的评价。朱元璋认为,自己是和刘邦一样圣明的君主,不,比刘邦更圣明,而他的李爱卿则是当世的萧何。出于对这位爱卿的褒奖,朱元璋封李善长做了丞相,不仅如此,还主动和李家做起了儿女亲家,甚至一时性起特地赐与了他一块丹书铁券,铁券上言明可:“免二死,子免一死”。意思就是说有了这块铁券,只要他李善长不犯大错,大明朝没有能杀得了他的皇帝。

可以说,在丞相这个位置上,李善长算是兢兢业业了。朱元璋是一个放牛娃,让一个放牛娃摇身一变,成为九五之尊,千万人敬仰的皇帝,李善长颇费了些心思。在他的布置下,隆重而繁杂的开国大典办的井然有序。这些表面文章做足了,李善长便开始监修《元史》,编《祖训录》、《大明集礼》。可以说,大明朝建国后,事无巨细,都要由这位丞相大人一一过目和审核。

丞相这个职位虽然很辛苦,但是放牛娃朱元璋,在心中还是生出些芥蒂,那就是丞相的权利怎么可以这么大?而大权在握的李善长也有些飘飘然了,他可能甚至觉得这个国家已经离不开他了,所以有些利令智昏。他除了对朱元璋有一些敬尊之外,已然不把别的人放在眼里了。一次,参议李饮冰、杨希圣不小心冒犯了李善长,不料李善长竟然擅自对二人施以酷刑。朱元璋知道此事后,虽有不满,但是念及丞相功劳,没有追究。这让李善长颇有些得意。

总体来说,李善长可谓是越老越糊涂的典范,不仅没有了年轻时的恭谨,反而开始做一些不知深浅的事。有一年,李善长家里修宅院,他跑去汤和的府邸,硬是要汤和借三百兵丁给他。汤和听了,自然不肯,哪有为了盖房子调动官兵的。这件事后,汤和还专门到朱元璋面前奏了一本。朱元璋一向疑心重,听了汤和的话,心中十分的不快,在位时权顷朝野也就算了,现在借的哪门子的兵?真是岂有此理。想必这个时候,朱元璋已然开始对李善长不满了。

借兵事件后不久,李善长又开始多管闲事,这个闲事与他的家丁丁斌有关。丁斌是李善长的一个亲戚,因此平日里一向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不知这次中了什么邪,不仅犯了罪,而且还把朱元璋惊动了。事情闹的这么大,李善长只好亲自出面求情。这让原本一直隐忍的朱元璋终于发作了,一个下人的事,难道我做皇帝的也要听你指手画脚吗?于是朱元璋下旨对丁斌严刑拷打。结果丁斌不知是不是被打傻了,莫名其妙的说了一件与已死丞相胡惟庸有关的一件事。大概意思是,当年胡惟庸意图谋反的时候曾经找李善长寻求支持,结果李善长说了句:“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对丞相这个职务十分的敏感,并不再设丞相一职。现在突然听说自己的第一个丞相竟然和造反未遂、死了的那个丞相私下里还有勾结,变得十分震怒,也不管什么丹书铁券和过去的交情了,当即下旨诛杀了李善长一家上下七十余口。为了让理由更充分一些,朱元璋还让一些星象家说了一番“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的话。到这时,朱元璋才松了一口气,这满朝文武,以后就只有他一人说了算了。

事实上,朱元璋也知道李善长是被自己冤死的。后来有大臣上奏折,为李善长平反,朱元璋未置可否,低调的处理了此事。当年,李善长冒万死才成就了他后来的位置,而他立下的不世功勋,朱元璋心里也自然明白。但还是必须杀死他,从胡惟庸到李善长,真正让朱元璋放心不下的不是他们的所作所为,而是他们手中的权利。

从秦设置相位以来,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丞相手中的权利几经沉浮,到元朝初年开始迅速膨胀。等到了明朝初年,李善长、胡惟庸等丞相,凭借自己与朱元璋打江山时立下的盖世功勋,赫然成为朝野一霸,相权开始威胁到了皇权。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不得不开始想方设法的削弱丞相的力量,于是,这才有了震惊一时的“胡惟庸叛乱案件”和李善长冤死案,而这两位丞相,也就这样成为了丞相这个千百年来职位的殉葬品。

布衣徐达

朱元璋有一天心血来潮,叫来自己的一个心腹大臣陪他下棋。由于之前下棋,大臣们总是畏畏缩缩,不敢赢皇上。所以,开局时,朱元璋就千叮咛万嘱咐的强调,要这个大臣使出自己的全部本领。结果,这棋下了个昏天黑地,从清晨一直下到夕阳斜下,这时,朱元璋攻城略地,抢占了先机,看着对方久不落子,朱元璋面露喜色,再三催促,大臣却不动神色的跪倒在棋盘前。朱元璋一愣,扭头一看,发现棋盘上的棋子被大臣摆成了“万岁”二字,双方技艺,高下立判。

在朱元璋的“造反”队伍中,有很多是他在家乡的“哥们弟兄”,比如汤和,两人是一起长大的生死之交。除了汤和,要再说一位让朱元璋放心和敬重的老臣,恐怕就是“大老粗”徐达了。徐达曾经是郭子兴座下的一名战将,和朱元璋一样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可能是因为两人小时候都放过牛,比较有共同语言,所以一直走的比较近。这徐达也是真讲义气,郭子兴与孙德崖在和阳对峙时,曾经把朱元璋作为人质,眼看着性命就要保不住了,徐达便自告奋勇地去代替朱元璋做了人质,由此可见此二人兄弟情深。

徐达的厉害之处不在于他的义气,而在于他的好学。翻开史书,大多是在讲徐达如何如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可是却很少提到徐达学习的那股子认真劲。徐达出身贫贱,恐怕从来没有想过“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知识的渴求。明朝年间邓元锡在其所著的《皇明书》中,这样描写徐达“倜傥沈雄,有智略”。无独有偶,在另一本记载明开国元勋的史书《皇明通纪直解》中,徐达也被认为“厚重英发,知六韬三略”。后来,徐达随着地位的不断上升,也依然没有忘记勤学苦读,每次带兵出征时,他总是把那些比较有名望的儒士,请到自己的营房和帅车上,与对方一起研讨兵法和古籍,有时候说得兴致高昂了,还常常与儒士们辩论一天,这也是为什么徐达作为一个武将,最后却能成为一朝丞相的重要原因。

很多人在读史书时,对徐达的了解多少有些偏颇,觉得他文比不过李善长、刘基,武未必高过汤和、常遇春,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朱元璋会对他那么看重。在这些人眼中,徐达更像是有勇无谋的猛张飞。事实上,徐达不但不是一个莽夫,相反还有些心细如发。《明史·徐达传》中,曾对徐达与常遇春的军事才能做过比较:“两人才勇相类,皆太祖所倚重。遇春剽疾敢深入,而达尤长于谋略。遇春下城邑不能无诛僇,达所至不扰,即获壮士与谍,结以恩义,俾为己用。由此多乐附大将军者。”由此可见,徐达不仅善于攻城掠地,更重要的是善于攻心,让敌人为我所用。

明朝建立初年,徐达凭借着自己立下的赫赫战功,成为当时朝堂上响当当的人物。当别人因为自己的功劳而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时候,徐达却是难得的清醒。《明史》曾记载过这样的场景:“宴见欢饮,有布衣兄弟称,而达愈恭慎。”朱元璋当上皇上后,还曾多次在与群臣欢饮后,当面称徐达是自己的布衣兄弟,徐达没有为此而忘乎所以,而是愈发谦卑恭谨。

还有这样一件事情,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徐达心细如发的做事风格。胡大海的儿子胡德济在一次战斗中,因为指挥不当,导致全线溃败,胡德济落荒而逃,如果按照军法处置,那他难逃一死。负责处理此案的徐达并没有贸然行事,将胡德济处死,而是将他的手下悉数问斩,然后将胡德济送回南京。不是因为徐达徇私枉法,也不是徐达不敢杀,而是因为徐达知道,胡德济就算犯了天大的错,也是应该交由朱元璋来亲自审理的。不杀,是皇帝抚恤老臣胡大海之心,杀,是整顿军纪,杀一儆百。可是如果自己贸然行刑,说不定就给人落下了杀害兄弟骨肉的把柄,毕竟他与胡大海有着不错的交情。可是不杀,又会被人说是徇私枉法,所以,索性将此事推给朱元璋来处理,这样也不会引起朱元璋的不满。

徐达平生,经历过大战无数,最后官拜丞相,位极人臣,他的一生不可谓不辉煌。这些全都有史可查的,可是,他去世的时候却给后人留下了无数的迷案,让后人深感困惑。比如说他到底怎么死的?现在一些史书和青少年读物中,还经常将他和朱元璋联系起来,说他在犯背疽病期间,朱元璋赐了他一只烤鹅,直接导致徐达病变而亡,这也成为朱元璋是暴君的诸多佐证之一。那么,徐达真的是因鹅而死吗?

《明史》中对徐达的死是这样记载的“达在北平病背疽,稍愈,帝遣达长子辉祖赍敕往劳,寻召还。明年二月,病笃,遂卒,年五十四。”书中根本没有提到“赐鹅”一事。“赐鹅说”最早的出处是明朝中期,一本记录明初故事的野史笔记《翦胜野闻》,在这本书中,作者首先提出了徐达之死是源于朱元璋所赐的食物,可是也并没有指定是什么食物。直到清朝年间,赵翼在编著《廿二史札记》时才提出“赐以蒸鹅,疽最忌鹅”的说法,这个说法甚至连赵翼本人都觉得不可信。即使从中医的角度来说,吃一只鹅就让徐达背疽病变,这也是不可能发生的。

徐达死后,朱元璋十分的悲痛,甚至辍朝一日,以示悼念。相传,南京莫愁湖畔的胜棋楼,就是朱元璋为了纪念徐达而建立的。而此文开头,那位用棋子摆出万岁字样的围棋高手,正是这位骁勇善战的布衣将军,君臣二人到底有没有下过这样一盘棋,已经无从验证了,不过,今天的胜棋楼内,还依然挂着徐达的肖像,任由后人评说了。

《大明律》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编著《法经》,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标志着中国奴隶、封建社会“法治时代”的到来,对后世统治者治理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法的出现让统治者们意识到,法的建立可以让他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统治,因为他们发现普通百姓的权益在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后,他们坐着的龙椅会变得更加的稳当。

蒙古族的铁骑在踏破中原的宁静后,也一度通过法理来治天下。他们先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全国居民划分为四类,让汉人成为最底层,防止汉人谋反,接着又以法律的形式给予了蒙古贵族们诸多的权利。这种民族不平等的法律制度严重的伤害了汉人的感情,为之后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埋下了伏笔。

吴元年(1367年)十月,朱元璋自立为吴王,作为一个阶段性胜利者,这位“造反派”头目从元腐朽的政治制度中汲取了教训,意识到了法典的重要性。当年,他便下令,要自己的谋臣李善长、刘基着手编著律令。在他看来,一部好的法律条令不仅是“防民之具”,更是让他称雄天下的“辅治之术”。就这样,李善长和刘基以《唐律》为蓝本,结合当时的社会形势,做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当年年底就修成了《大明律令》,受朱元璋“刑乱国用重典”思想的影响,这个时期的《律令》整体上偏重刑罚。

称帝后,朱元璋意识到治国的根本不在杀戮,《大明律令》则多少有些“轻重失宜”。如果继续《大明律令》的苛刻刑罚,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实施仁政和颁布较为宽松的法令迫在眉睫。朱元璋的这一想法赢得了大臣们的欢迎,他们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蒙人制定的法典不公,对己宽容、对民重罚的双重量刑标准导致了百姓良心泯灭、道德沦丧,如果本朝的法典像元朝一样过于严苛,不免会走上前朝旧路。君臣意见高度统一后,《大明律令》的重新修订提上了日程。

洪武六年(1374年),刑部尚书刘惟谦奉朱元璋诏令,以《律令》为基础,仿照《唐律》,开始详定《大明律》,修订的过程中,摒去了一些较为严酷的条文,使得整部法典的量刑相对宽松。洪武七年,《律令》修改告一段落,更名为《大明律》,分为《卫禁》《斗讼》《诈伪》《杂律》等十二篇。它的颁布给社会稳定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尝到甜头的朱元璋在洪武九年再次下令修订。他在诏书中说道:“国家立法,贵得中道,然后可以服人心而传后世者。”丞相胡惟庸、汪广洋开始主持修法,这个时期的《大明律》虽然不断的受到“朕言即法”的干扰,但就整体内容而言,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除了修订《大明律》,朱元璋还心血来潮的投入到了“普法工作”中。他将一些刑部审判过的重大案件汇集起来,亲自写定了一部刑典《大明律诰》,用以补充和解释《大明律》。名义上虽然是邢典,但里面却更多的是一些案例汇编,以及说教的文字。在推广《大诰》方面,朱元璋也想尽办法,他甚至亲自到午门,给人们解释《大诰》的“立法宗旨”。受此影响,地方官员也开始纷纷在辖区内有模有样的办起了“民间普法培训班”,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大明律》和《大诰》被迅速的被推广至民间。可即便如此,“朝杀而暮犯”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洪武二十二年,刑部上奏:“比年条例增损不一,以致断狱失当。请编类颁行,俾中外知所遵守。”在此建议下,朱元璋再次下令修订《大明律》。这次修订可以说是对《大明律》进行了一次彻底的翻新,它继承了前朝律法的优点,但是又进行了结构性的变革,同时,受“胡惟庸叛乱案”的影响,“刑用重典”的思想被再次提及。至洪武三十年,《大明律》又经过一番大的变动后,最终定本刊行。从吴元年《大明律令》的颁布算起,到洪武三十年,朱元璋三次大修《大明律》,期间纠补次数不计其数,可谓是字斟句酌的“不刊之典”。而“礼”与“法”的结合,更是让《大明律》成为古代法律的里程碑。

除了对维护明朝的长治久安起到了重要作用外,《大明律》对邻国日本和朝鲜的法律建设也起到了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日本正德年间,为了进一步了解明朝文化,日本政府积极的购买了包括《大明律》在内的大批书籍供幕僚们研究。到了江户时代,日本学者研究《大明律》的热情空前的高涨起来,《大明律》中的一些理论思想被积极地引入到日本法典中。一些日本学者还将自己对大明律的研究编著成书,《明律例释义》就是比较有名的代表作。

与日本相比,朝鲜所受影响则更加明显。朝鲜王朝时期,太祖李成桂甚至在自己的诏书中明确写道:“凡公私罪犯必核《大明律》。”而《朝鲜经国典》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其议刑断狱以辅其治者,一以《大明律》为据。”由此可见,朝鲜已经不只是简单的借鉴,而是将《大明律》实实在在的运用到了本国的法制体系中。

《大明律》经过数次更改后,将法家的刑罚和儒家的礼法有效的结合起来,采众家之长编著而成,可以说是开中国法律变革之先河,同时,它也以其独特的影响力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它的出现使得中国古代法制建设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同时它也成为了当时东方先进法学文化的代表,对后世中国及周边邻国的法律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