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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 章 鸡兔同笼使用阿拉伯数字(第2页)

欧阳浩初看着宫羽,“221+345,得数是多少?”

“566,”宫羽回答。

上官岚轩,“627+315。”

“942,”宫羽。

岳允浩,“1234+3674。”

“4908,”宫羽。

公孙翀,“269+783+12580。”

“13632,”宫羽。

杨潇,“6698+7806+250+580。”

“15334,”宫羽。

杨潇坐直身子,“这么快!我瞎喊的。”

欧阳浩初,“你不用打草纸?”

宫羽,“这叫凑十心算,还有……”

欧阳浩初,“98632-53863。”

“44769,”宫羽。

欧阳浩初,“486398-58423。”

“427975,”宫羽。

上官岚轩,“有鸡兔共20只,脚44只。问:鸡、兔各几只?”

宫羽,“鸡12只,兔8只。”

公孙翀,“鸡、兔共笼,鸡比兔多26只,足数共274只。问:鸡、兔各几只?”

宫羽,“鸡63只,兔37只。”

欧阳浩初,“今有鸡与兔同在一个笼子里,已知头的总数是20,腿的总数是70,问鸡与兔各有多少只?”

宫羽,“鸡5,兔子15。”

杨潇目瞪口呆,“你怎么算的?”

宫羽,“这里边是有口诀的,第1种,(兔的脚数×总只数-总脚数)÷(兔的脚数-鸡的脚数)=鸡的只数,总只数-鸡的只数=兔的只数。

第2种,(总脚数-鸡的脚数×总只数)÷(兔的脚数-鸡的脚数)=兔的只数,总只数-兔的只数=鸡的只数。

第3种,总脚数÷2—总头数=兔的只数,总只数—兔的只数=鸡的只数。

第4种,鸡的只数=(4×鸡兔总只数-鸡兔总脚数)÷2,兔的只数=鸡兔总只数-鸡的只数。

第5种,兔总只数=(鸡兔总脚数-2×鸡兔总只数)÷2,鸡的只数=鸡兔总只数-兔总只数。”

宫羽边说边写下来,心道这都是小学的文化。

“这个?就是代表加,?这个就是代表减,??就是代表乘,?这个就是代表除,这个=就代表等于。

4就是四。2就是两……这个你们要想学就找影易他们。”

看来这个阿拉伯数字也得普及一下,这里的大写数字太乱。

就这么一大堆大写的数字他们不头疼才怪,这个要感谢古印度人发明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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