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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卖小吃(第1页)

谢晚很讨厌外人没有边界感,尤其像是孙大娘这样到别人家,还不把自己当外人的人。

“孙奶奶,你既然这么大方,那我们几个也去你家蹭饭得了呗,我们也不做饭了。”

“你敢!”孙大娘急了,“我才一个人过来,能吃多少?”

谢晚无语,刚想回怼,就见小舅舅说道:“孙大娘,你想吃肉可以跟自己儿子说,要是说不出口,我可以帮你去说,要是跟儿子说也不行,那就找你儿媳妇儿说。”

说完,郑子明作势要起身。

孙大娘似乎有些怕他真找到自己家里去,便“嘿嘿”笑了两声,端起大海碗跑掉了。

等对方走远,谢晚才看着黄翠英问道:“姥姥,她经常来咱们家蹭饭吃?”

“唉,都是乡里乡亲的,我没办法拒绝。”

听到这里,谢晚算是明白了,原来原主的性格都是遗传的。

原主遗传了母亲的懦弱,母亲遗传了姥姥的软弱。

说白了都是心软惹得祸。

看来自己到这边以后,注定又要有个坏名声了。

吃过饭以后,郑子明带着谢晚办了落户的手续。

证明齐全,再加上郑子明还是个军人,因此很快谢晚的名字便出现在郑家的户口上,跟姥姥一个户口簿。

粮食关系之类的,也都转移到了蒲公英生产队。

现在是1982年,至少还有一年才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上工也就意味着没有多少钱,只能勉强填饱自己的肚子。

谢晚很清楚,要想挣到钱,只能当个体户。

郑子明在家里待了三天,便要回部队。

临走之前姥姥给他塞了不少东西,说是让他带到部队给战友尝尝。

等送走郑子明,家里便只剩下黄翠英和谢晚。

黄翠英心疼谢晚,便让她在家里休息,尽量不要去上工,以免出现意外。

谢晚表面上答应姥姥的话,实际上等对方出去上工,便从家里溜出去,想要找找商机。

宁平县地处中原,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

除了依靠上工挣钱,村民们还会在自留地里种些蔬菜,拿到城里去卖。

姥姥也有一块自留地,上面种了一大片韭菜还有西红柿。

只是这些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根本值不了几个钱,因此谢晚并没有考虑卖菜。

她手里还有两百多块钱,倒是可以考虑去进点货摆个地摊什么的。

只是这个时候出远门很不方便,要想进点小商品,只能长途跋涉坐火车去南方。

想到火车上很大可能会遇到人贩子,以及自己瘦弱的小身板,谢晚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还想多活几年呢。

除了卖小商品,还有啥赚钱的方法呢?

忽然,她想起之前见过的刘建业,对方家里是开私人饭馆的,赚了不少钱。

虽然谢晚很讨厌刘建业,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家赶上了好时机。

自己倒是可以考虑出摊卖个小吃什么的。

前世的谢晚喜欢做吃的,特别是一些简单又美味的小吃。

像是淀粉肠,炸鸡排,奶茶,她做的已经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了。

鸡排就算了,毕竟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最多只能养两只鸡,多了就得上交给生产队了。

谢晚想要做鸡排,也没有那么多鸡给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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