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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七章 因为我喜欢(第1页)

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林华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个故事的结局,松风讲述的是一个琐碎的、非典型的爱情故事。

琐碎到了极致的爱情故事,松风不太懂人类的爱情。

林华也不太懂,但他多少能听出一些小细节。

那个叫做季奇诺的人,对松风做了不少事情,远远超过了占便宜这么简单。

而且……似乎是在松风对许多事情都懵懵懂懂的时候做的。

几乎松风在布鲁潘达拉斯的所有时间,都在被利用着,无论她自愿与否,在林华看来这就是利用了。

而且,在故事的最后,那个季奇诺并没有和松风一起离开,虽说松风没有提及,但从现在来看,确实是这个样子。

毫无疑问,季奇诺留下了。

留在了布鲁潘达拉斯帝国,把他的血混进了皇室……

无论是他搞大了谁的肚子,无论他以何种方式,他确实做到了窃国。

林华不喜欢这个人,非常不喜欢,这人的行为方式让他很不舒服。

各方各面,他都有点想把这个人找到然后杀掉。只是想想而已……毕竟这个人只是个人类而已,几百年过去了,早就已经死了才是。

见到松风一直沉默的看着他,林华摇头补了一句话。

“说说看吧,真的,你应该知道我有多强的,无论是圣人还是什么的,只要还是人,理论上我基本都可以揍一遍。”

这位德鲁伊多多少少和他是认识了,到现在既然认识了……是吧……

“林华,你……”

“别问了,没理由,就是听了你的故事之后,我想做这件事情,出于兴趣,因为我喜欢。”林华站了起来,走到了工作台边上,他伸手抓起了自己未完成的太刀。

这东西的名字已经有了,异乡人来着,暂未收柄,使用的时候有一些不便利的地方,不过呢,只要先做个应急的柄也能勉强的试用试用,林华认为这武器无论是材料还是其内蕴含的力量,都是跨时代的,用这武器,他不敢说可以和那位花臂神明作战,但……面对雷灵这一类的神灵,亦或是那西方的妖精。

他都有绝对的交战能力。

至于未曾见过的人类中的圣人,他觉得自己同样没有理由去虚什么。

人类再强,那同样是人类,凡人而已。

被称为圣人,不可能几百年就这么轻易的死去吧?松风的力量既然能被以交割的方式取走,就同样能取回来。

既然松风还要在自己这待上好长一段时间,那么……就是友人,松风的力量即便是自愿交出去的,他也一样有理由可以抢回来。

这个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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