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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1页)

这些日子以来,我的灵力已大有进益,可是小喵却仍是那三脚猫的功夫,我一减速,他竟毫无防备地一头撞了上来,我俩便在空中追了尾,齐齐地向地面跌了下来。

好在事故现场距离地面不算太高,我摔下来倒不觉得十分疼痛,起身看了看,自己正摔在一个卖布的摊子上,身下有数十匹绸布垫着,自然无事。只是那摊主却是大叫着拉住我,不依不饶地叫我赔钱。

我被摊主拉扯着胳膊,眼睛却在四处寻找着小喵,他不如我走运,他正摔在一个卖盆景的小摊上,肚皮下兀自压着一盆强壮的仙人掌。小喵趴在地上,正鬼哭狼嚎地向我招手求救。我不及多想,冲过去拉起他便跑,只听那两个摊主在身后叫骂了一路,好在我和小喵都是修炼过的,终于还是在转过了九九八十一道弯后,让我俩成功地逃脱了!

我俩已经累成了狗,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小喵那圆鼓鼓的肚皮上还扎着许多硬刺,带着血。

我有些没好气地问道:“怎么每次见到你都能搞得这么狼狈呢?你不是行走江湖快意人生去了吗?怎么又在天山前面堵我?”

小喵那白白胖胖的脸上竟毫无违和感地露出几分娇羞的表情来:“我想你了,所以一直在天山外等你呢。”

“想我?”我心中暗自琢磨着,自己几时魅力值上升了?

“你烤的鱼······可真好吃······”小喵脸上的娇羞又多了几分,我白了白他,原来不是想我,是想鱼吃呢!

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正声道:“我此番下山是准备去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以后,你就做我的跟班吧!”

他有些不服,高声问道:“为啥我是跟班?”

我反问:“想不想吃我烤的鱼?”

他的声音立即软了下去:“想······”

我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

我接受了跟班小喵的建议,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之前先去为自己置办一件神兵利器,做为自己的随身法器。连小喵都有他那根硕大的鱼骨法器,我现在身为他的老大,怎么可以连件像样的兵器都没有呢?

我俩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兵器铺,其实并非我俩存心要走得大摇大摆,我是因为摔痛了屁股跑软了腿,一时还未完全恢复,而小喵更多的是因为肚子上包扎了厚厚的绷带,让他圆滚的肚皮愈发圆滚,走起路来想不摇摆也很困难。

老板见我俩这大气的架势态度甚是殷勤,取了许多神兵利器给我挑选,可我一件也没看中,因为,价格太贵了,我买不起!

老板终于看出我囊中羞涩,于是直接拿出一把十分小巧的剑来放在我面前,对我说:“这是本店最便宜的一柄剑了,如果你喜欢,十五个铜钱你便拿走吧。”

这剑小巧秀气,倒十分投我眼缘,我拿起来细细地看着,口中问道:“此剑可有名字?”

“此剑名‘向怀’。”

“好古怪的名字······”

老板解释道:“所向披靡的向,胸怀天下的怀!”

我欣喜地赞道:“果然好名字!我就要这把了。”说完,我爽快地倾囊而出,买下了向怀剑,领着小喵出了门。

向怀,名字取得颇有大志,且那剑拿在手中确有种与生俱来的熟悉之感。

出得店来,我一路欢喜地把玩着向怀,突然停了下来,警觉地问小喵:“你可觉得好像有人一直在跟踪咱们?”

小喵环顾四周,而后一脸真诚地答道:“你放心,你现在一无钱,二无色,你那点灵力也除了我再没有别人看得上,费神跟踪你,图什么呢?”

我郁闷地沉思片刻,竟发觉此番推理合情合理!

第12章第十二章离慕番外之一

我自幼生长于天宫之中最为偏僻的一座小小殿宇——流霞殿中,自懂事起,我便有许多事想不明白,例如:为何我永远不能如几个哥哥那般时常去向父君请安,而父君也很少来看我;为何天后看见我永远是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容,让天宫中的人看见我都避之唯恐不及;为何我从来不曾见过自己的母亲,也从来没有人肯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何人;为何同是父君的儿子,几个哥哥身边随侍如云,而我的身边总是只有一个叫安容的年长宫娥照顾和陪伴着我······

年幼时,我唯一的乐趣便是听安容给我讲故事,安容在天宫里已经呆了数万年,她知道的故事很多,讲给我听的时候,也很有耐心。

安容告诉过我:几百万年前,上上任的天君十分的英勇神武,他平定了四海,让魔妖两界许下承诺,各自安守本分,永不来犯。自此,天下太平,人间安乐。

然而,虽然仙、魔、妖三界互不相犯,友好往来,当时的天君仍然担心日后仙界的势力会被妖魔侵蚀,故而定下一条铁律:仙界之人绝不可与魔妖二界中人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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