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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方达三人拉着槛车离开刑部衙门没多久。
内城的一座三进豪华宅院里,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正跪在地上,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距离他不到十步的一个桌案前,还坐着一个人正捧着一份邸报,放在自己的面前,遮挡住自己的脸庞,津津有味的看着。
“混账东西!”
突然,中年男人将手里的邸报重重的砸在黑衣人的身上,虽然几张纸没有什么分量,但跪在地上的黑衣人身躯陡然一颤。
他连忙说道:“大人,属下确认将毒针扎在了那名锦衣卫的身上,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到现在那个锦衣卫依旧没有毒发!”
中年男人身着一袭深色华服,外面套着一件毛皮大衣,他的面容阴沉,狭长的双眼深陷,眼神中带着一丝狡黠与冷酷,阴狠的盯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人。
高挺的鼻梁下,嘴唇薄如刀刃,头发却一丝不苟的束在脑后,几缕白发夹杂其中,更增添了几分威严。
男人的身材略微瘦削,手指却修长有力,不停地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算计着什么。
突然,他的手指停了下来,缓缓的开口:“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处理,如果那个锦衣卫还没死的话,你就不要再活着回来了!”
黑衣人见状连忙叩头,倒退着离开了房间。
没过一会儿,一个面貌清秀的青年迈着欢快的步子走进了大厅。
见到桌案前中年男子威严的面庞,青年的腰杆明显的弯了几分。
他捡起散落在地上的邸报,放在手里仔细阅读之后,一脸兴奋的走到中年男人面前笑着说道:
“父亲,这是真的?刚才我就听说王大人告老还乡了!
现在整个户部就属父亲您资历和威望最高,相信过不了多久,父亲就是新的户部尚书。”
此时,听着自己儿子的马屁,中年男人那冷峻面貌下的嘴角,却是罕见的微微上扬。
青年再次急切的说道:“既然王大人已经高老了,那我和王小姐的婚事是不是也就作废了!”
中年男人刚刚上扬的嘴角再次沉了下去,他看着青年一脸严肃的开口:“平儿,你和王小姐的婚事不变!”
中年男人口中的平儿自然就是和方达有过矛盾的司马平。
一次是为了一个不起眼红薯小贩,而另一个正是现在住在抄纸胡同14号院的莲儿姑娘。
按理来说,方达应该谢谢这位司马公子,否则他也不会穿上飞鱼服。
司马平刚刚激动的心情顿时荡然无存,他不满的说道:“为什么呀?之前您是户部侍郎,她是户部尚书的女人,我们家算是高攀,可现在……
可现在那王柳义已经辞了官,以后就是一个普通人,和咱们家根本就门不当户不对啊。
您为什么还要遵循那所谓的婚约,再说了,那叫……
对了,叫王盈盈的大小姐,我连见都没见过……”
“混账!”中年男子冷声吼道。
司马平的身体顿时颤了一下,吓得连忙收住了声音。
要说他这个锦衣玉食,天不怕地不怕的纨绔子弟,最怕的就是他的这位户部侍郎父亲。
从小到大,没少被自己的父亲大人,施以爱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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