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儿姑娘!早啊!”
“哟!灵儿姑娘,还是这么漂亮!”
“灵儿姑娘又去赶集?”
“灵儿姑娘每天这么勤快,小唐那小子可算是捡了大便宜!”
轩辕灵走在桃源村的小路上,笑着与路上的村民们打招呼。
时间一晃,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半年的时间。
从初夏到了初冬,她身上的细布罗裙,也换成了狼皮裘衣。
今天早上下雪了,他们家瓦片上都铺了一层薄雪。
轩辕灵想,也该去换点过冬用品了。
冬天的庄稼不生长,家里除了地窖里腌制的一些备用蔬菜,没有别的蔬果了。
好在秋收时,那十来亩小麦和水稻的收成很好。
唐笠收回家都弄成了面粉和大米,不仅可以过冬,还有许多余粮。
他说,今年一年的米面,就够一条街的人吃十年了。
轩辕灵也没有节省的必要,就放开拿这些米面去集市上换东西。
她从猎户那里,给自已和唐笠分别换了一张狼皮,制成了两张裘皮大衣,多出来的余料,还给旺仔弄了一件外套。
她的手艺很巧,这都是当年在大魏王朝做质子时,练出来的。
毕竟那个时候,她生活费很紧缺,能自已来的都自已来,衣服破个洞贴个补丁,也都是亲自动手。
所以她裁出的两张大衣都很漂亮。
连旺仔那张一样漂亮。
虽然唐笠说,那条狗脂肪厚,冻不死。
但轩辕灵还是弄了一件,想着旺仔也算是半个家人了,虽然平时很吵,又好吃懒做。
不得不说,旺仔真的聪明的不像是一只狗。
它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从来都能听懂轩辕灵和唐笠的话。
它甚至有时候还会用狗爪子,在地上刨出“红烧肉”三个字。
轩辕灵第一次见到旺仔写字,吓了一跳。
难道这是某只隐藏的大妖?
但她没有在狗身上发现一丝的妖气。
后来她又转念一想,毕竟是唐笠家养的狗,特殊一点也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