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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历史的尘埃二(第2页)

殿下缘何如此决绝,连一个盼头都不肯给标下这样再也上不了战场的老卒子们吗?

那些下去了的老兄弟们,看到今日颓靡不振的燕翎军,九泉之下,又如何能够安心呐,殿下啊!”

屋子里的嚎啕悲吼传到了屋外,程诚的义子程锐蹲在一棵干枯的枣树下,正在啃干粮。

听到义父的哭声,他耳朵动了动,讷讷半晌,也没走到屋子里劝慰义父几句,又埋头啃起了干硬的馕饼。

二十多岁的程锐,看起来足像是一个五十岁的小老头,脸膛黧黑。额头上的抬头纹与八字形法令纹,把他的面部轮廓勾勒的像是土里的石头那样坚硬。

放在人堆里,也是绝不会有人看第二眼的一张面孔。

而这张面孔的主人之经历,却并不像是他的形容那样普通,他曾被金国骑兵衔尾追杀百里之远,涉足大漠,七个日夜后,那些凶恶的骑兵们成了注定会被沙漠的风沙蚀化的尸体。

他亦曾受到柔然金帐大汗的赏识,那位汗王将自己的第二十六个女儿许配给了程锐。

男女欢愉,一夜春宵的滋味,程锐记得清楚。

但是时至今日,经历了许多风雨的程锐都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义父说活着是为了追随一个人、或者是一个信念,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百死无悔。

可是程锐自己却从未觉得这世道上会有什么,是值得自己舍却生命去追随的。

或许义父算是一个,但那只是为人子者,对于父亲的一种爱护吧,算不上是什么信念……

今夜,伴随着义父的大哭声,程锐又想起了这个于自己而言非常难解的困惑,他啃完了干粮,愣愣地看着繁星点缀的夜空。

半晌之后,程锐站起身来,他估摸着西屋里的义父还要再哭个半晌,今晚应该是没法启程了。于是程锐便走到了东屋里。

推门便是一股子粪便混杂着禽鸟类的腥臊味冲入鼻孔,程锐面不改色,回身把门关好,眼睛看向了靠着侧面墙壁的那一个个鸽子笼。

这四十多只信鸽,是程锐义父所主持的燕翎密谍军司最为重要的财产,少了它们,对金国、柔然的情报收集便要麻烦太多了。

程锐自幼跟随义父,学会的第一项技能便是如何养鸽、训鸽。

用义父的话来说,鸽子是一种有灵性的禽鸟,比鹰隼一类的禽鸟,鸽子更适合来往两地,传递情报书信,且十分容易训练。

鹰隼之类训练做传信禽鸟,太过困难。熬鹰这个过程,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想要熬出一只好隼,花费的功夫也比训练信鸽大太多了。

鸽子就是燕翎密谍军司所有人的命。

十余年来,经程锐手的信鸽不下数百,淘汰了一批批不适合作为信鸽的鸽子,如今剩下的这四十多只信鸽,是同类之中佼佼者。

程锐记得住它们每一只的形体姿态,还在心里给它们起了名字。

“咕咕……咕咕。”

听到有人进门,信鸽们发出兴奋的响声,在鸽笼里跳来跳去,倒也热闹。

程锐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从角落里的布袋里抓了一把鸽子食儿,挨个给信鸽喂了,而后又在每个鸽笼里的木板上洒了一层绿豆粒。

爷俩不舍得吃的东西,扔给鸽子却一点也不心疼。

不过这些绿豆倒也不是让鸽子吃的,鸽子脚下踩着有会动的东西,可以让它们时刻对周围环境保持警惕。

平日里也用不上这种手段,但是程锐父子当下启程在即,长途奔波,鸽子呆在笼子里,没什么活性,更没有警惕,容易死,所以程锐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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