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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2 抽象(第1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只要加上抽帧,还有橘黄色的映画滤镜,最后来一首克劳克西亚的《Yumejistheme·花样年华》,就可以把人带回那个深沉诡谲的午夜,带回王家卫的世界里。

路灯再怎么亮,它只十八摄氏度,这一点点光源就像斯普安通瓢虫背上用作避险的苔藓,暖不到圣乔什·乔里斯的心里去。与他的授血之身一样,只要离开房屋,这头变温动物很快就会变成夜魔眼里的猎物。

一辆春风牌小电驴带来了无名氏的两个人,尽管他们前半夜还为了一本名字叫《颅脑损伤》的医书各执己见,在心灵和肉体的不同部分施展着医术才华,后半夜就已经目标一致,似乎是不打不相识。

张从风没有讲话,他冻得皮肤发紫,此时只是后悔,把持住电动二轮车的电门,手脚跟着脸色一起僵硬,就好像一切的一切,都因为自己一时冲动,把马奎尔的座驾当成制敌工具,这才让两人如此狼狈的冒着风雪顶着苦寒,一路越过十三公里的镇县道路,辗转赶往别墅区。

马奎尔也没有讲话,因为毁掉的车是他的。

带他上电驴的那个人,他打不过,也骂不赢,而且没机会当薪王,没那个灵感。

虽然从风总是说“有办法”,可是他只能搂住从风的腰,尽量让眼泪不变成冰花。

他只是气得讲不出话。

他也想过要成为无名氏,在公共电动二轮载具的后排,他也咬牙切齿的挤弄出几句零零碎碎的倔强言语,反复问起从风——

“——你是无名氏吗?”

马奎尔·哥本哈根不止一次这么想,前座这位身材高大两肩宽阔的男人,是否就是贝洛伯格的主人,可是那种猜测太美好,太迷幻。好像深谷中时聚时散的虫群,在萨拉丁的神怪传说中,也有这样的魔鬼。

虫儿会聚在一团,变成求愿者最希望看见的那个人,然后把对方带到荒野,吃得骨头都不剩——斯普安通曾经用这种方式来对抗智人。

马奎尔想得太多,他已经认定自己是个杀人犯,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枪匠,那么他应该活不到第二天。

现在是凌晨三点五十一分,面对马奎尔的疑问。张从风医生没有回答。

一分整过去了,从西元街头到马蹄巷口,这八百米的路跑完,马奎尔终于知道从风为什么不肯开口——风他妈的太大,根本就没听清。

两人在别墅区的d2单元下车,张从风医生扫完共享电动车的二维码,付了六块钱,他骑得很快,付钱的速度更快——在马奎尔眼里,那就像一个被生活搓圆捏扁的老社畜,手机屏幕的App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终于要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里的凶神恶煞。

马奎尔开始紧张,他曾经也想过,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根本就骗不过武仙座的食人魔,他的所有想法,所有心思,都会在见面的一瞬间,通过信息素全部传递到怪胎的鼻子里。

可是张从风依然冷静,甚至有些冷漠。

“你进门去,不要看他的眼睛,最好背对他。”从风这样说着。

马奎尔没有应,寒冷的冬夜里,他只觉得那本《颅脑损伤》应该转送回张从风手里——

——哪怕再怎么基础的骑士战技对敌手法,也没有这么离谱的cqb技巧。

进门?不要看眼?背对恶魔?

他不理解,感觉到荒谬。甚至产生了错觉,有没有一种可能,从风已经中了乔里斯的心灵控制,要把他马奎尔当做人肉外卖,送到这栋魔窟里,送上乔里斯的菜板。

可是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它总是美好的,总是温暖的。

贝洛伯格之灵似乎开了窍,开始讲起熟悉的英语。

[YES,YES,YES。]

于是马奎尔做了决定,他走向别墅的大门,拍打门扉时,就像在敲打命运的鼓,同时侧过身去,似乎要用生命来演这出黑色的荒诞喜剧。

为了抓住乔里斯的食人证据,马奎尔开启了手机的录音。

房子的主人从梦中苏醒,穿着酒红色格子衫睡衣,大门一开,圣乔什就被寒风激得浑身一紧。

这头食人魔狡诈机灵,已经想好了万千种对策,在二楼卧室的窗户观察马奎尔,也暗自思付——这外科医生究竟在发什么神经,深夜来访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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