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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荷兰人的生意(第2页)

曼迪利点点头:“是的,苏,你可以这么认为。”

“那那些人随意指手画脚,那公司不是乱了套!”苏鸣岗惊讶道。

“早期发行的是债券,先购买债券,购买者可以逐期收取利息,到期后再收回面值和利息。当时我靠着买东印度公司的债券,获得了百分之三十的利益。”曼迪利说道。

“不过现在,变成了永续债券,可以一直领取利息,但是无法收回本金。”

苏鸣岗问道:“你买了这个永续债券吗?”

“当然,我购买的永续债券价值超过十万荷兰盾,也就是两万两白银。”曼迪利说道。

“你不怕这公司不认账吗?”苏鸣岗问道。

“当然不!”曼迪利说道,“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政府息息相关,若是他们不认账,那么愤怒的荷兰人将会冲入市政议院,将市长挂在绞刑架上!”

陆延倒是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何弄出这个永续债券。

这就要提到恶意做空的鼻祖。

以撒·勒梅尔,曾经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他与股东因一桩普通金钱问题发生冲突后下台,离开了公司。

勒梅尔认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在船队设备上花费了太多钱,而对股东利益的关注太少。勒梅尔表明,如果董事们不听取他的建议,他就会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公司治理领域的先驱。

他组织了一次“空头袭击”。勒梅尔与其他9个人成立了一个辛迪加,一起做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辛迪加首先做的事情是分头散布有关公司的谣言。作为第一个交易股票的地方,阿姆斯特丹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经历股票负面因素的地方:投机和价格操纵。

由于谣言来自四面八方,股票价格果然下跌了。此时勒梅尔等人以更低的价格出售了更多股票,这进一步强化了交易者的负面情绪。

不久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发现了市场上的卖空行动。作为公司股东,他们当然不希望股价大幅下跌。经过研究,董事们向荷兰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机构提交了请愿书。在请愿书中,董事们解释了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声称这一切“对投资者,特别是许多寡妇和孤儿非常不利”。

其实只有少量寡妇和孤儿的收入依赖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但这招奏效了。1610年2月27日,荷兰出台法令,禁止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进行裸卖空交易。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对股票卖空进行限制。

陆延点点头:“曼迪利先生,你来谈谈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整个东方的生意。”

曼迪利露出喜色,这个年轻的伯爵已经开始被他打动。

“当然可以,伯爵阁下!”

“巴达维亚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核心,巴达维亚从中国输入茶叶、金银器、纺织品、丝绸、陶瓷等,向中国输出香料、胡椒、藤条、檀香木、犀角、燕窝以及其他物品。”

“中国的茶叶、金银器、纺织品、丝绸、陶瓷等在欧洲十分畅销,只要运回去,便能获得十倍的利润。”

“东南亚的鹿皮、牛皮则会提供给日本,这也是一笔好买卖。”

“但荷兰东印度公司海从事的另外一项贸易,他们会从非洲和南洋捕猎那些黑鬼,贩卖到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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