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别别扭扭了一路,终于到达了咸阳地界。
献王派遣一个叫韩薛的文臣来接应,单看那人的气质,贼眉鼠眼,精光外泄,怎么都不像是个儒雅的文官,更像是个偷奸耍滑得商贾小贩。
夏梦华心道:到底是穷乡僻壤,就连当官的气质都如此猥琐。
不过话说回来,献王能派此人来,足以看出他对秋家的不重视,难不成,这趟白跑了?
她下意识地望向霍勋,想听他说些什么。
霍勋垂下头,在她耳边:“韩薛此人,是献王的锦囊妙计。”完了又加了一句:“永远不要以貌取人。”
夏梦华脸色刚有缓和的迹象,听完他的话,脸色顿时一僵,再抬头望去,霍勋已经走向那只‘锦囊’。
自己活了两世,竟然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给教育了?
真是白活了!
霍勋能有什么坏心思,不过就想以过来人的身份提点一下她为人处世的道理,可……二人的误会好像更加深了。
锦囊韩薛恭敬的对霍勋施了一礼,表情也比刚才严肃许多,沉声道:“时机未到,少主不应该如此沉不住气。”
少主!?
在场的人皆为一愣。
原来霍勋,竟是献王的儿子!
所以他见秋家有反朝廷之心,便顺势建议外公和军队来投奔献王,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策!
霍勋此举,又给夏梦华生动的上了一课。原来,人并不是活的越久心眼越多,有些人的心眼是天生得多。
人家起义那叫名正言顺,而自己,在史书上顶多算是个乱臣贼子!
去献王宫的一路,夏梦华始终魂不守舍,她怕自己和外公一家刚出虎穴又掉狼窝。
以至于她怎么看都觉得霍勋像是只狼崽子。
那只‘锦囊’暗搓搓地凑上前,笑着恭维道:“夏姑娘真乃女中豪杰,敢以一己之力对抗朝廷,果然巾帼不让须眉。”
那张脸着实有些惨不忍睹,即使他努力让自己笑得和善,还是难以让人产生好的观感。夏梦华不忍直视的移开目光,着人将母亲保护起来,生怕母亲受到惊吓。
韩薛见状也不生气,反而大度地说道:“我听夏夫人的声音,应该是神似忧虑造成的气虚不稳心悸不安,确实不适合看到我这张脸。”
这番自嘲,倒是让夏梦华不好意思了,再看那张脸也不觉得丑了,干笑两声:“看来韩大人颇通医术。”
“哪里,皮毛而已。”
“那我母亲的身体可有不妥。”
她是真的有些怕了,她怕母亲还如上一世那般不明不白……
“无妨。”韩薛一摆手:“就是忧思过度,开几服药,多哄哄她,心中郁结散去,病就好了。”
夏梦华还是有些担心:“会不会,有别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