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我在大明当县令txt > 第28章 狗官你是欺我勋贵无人呼(第1页)

第28章 狗官你是欺我勋贵无人呼(第1页)

常升的番话说的霸气异常,将一个纨绔子弟的嚣张和跋扈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且丝毫不把叶瑾这个上元县县令放在眼里。

话里话外的意思也很清楚,那就是有狗官在陷害自己的袍泽,自己作为应天府最尊贵的勋贵子弟,自然要替袍泽出头了。

如果放在别的书里面,常升这么霸气的出场方式,妥妥的男主呐!!!。

至于叶瑾嘛。

不就是被男主装逼打脸的反派了?!

不过这个时候叶瑾却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果然是莽夫的儿子,别的本事没学到,就学到“莽’了吗?!

被人当枪使了都不知道。

你常家又没有在秦淮河北岸有产业,你跳出来做什么啊?!

没见正主都还没有出现吗?!

我特么刚才故意说了这番话,是看能不能钓出一条大鱼出来。

现在可倒好。

鱼是钓到了,但居然是一条清道夫。

肉少骨头硬,而且味道还不怎么样。

关键是,你的亲姐夫就在一旁看热闹呢,我特么真的不好朝你下死手啊喂!!!

所以叶瑾此时颇为无奈。

不过清道夫也是鱼嘛。

既然上钩了,肉再少也啃几口再说…

只见叶瑾站起身,朝常升躬身行礼道,“哦,原来是小常大人,下官叶瑾,见过小常大人…”

虽然马上就要在对方身上啃肉吃了,但是该有的礼节还是得有。

谁知道常升只是神情倨傲的瞥了叶瑾一眼,对叶瑾的行礼视而不见。

在讲究礼仪之邦的古代,常升的这个举动可是非常的失礼。

朱元璋在十六七年前出兵北伐的口号是什么?!

是·驱除胡虏,恢复中华…’(标注1)。

何为中华?

《左传》中说:“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标注2)

所以华夏自古以来都是礼仪之邦。

蒙元曾经短暂统治过华夏大地几十年。

在这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不但造成了华夏大地文化和历史的断层,也带来了很多游牧民族才有的十分粗鄙的习俗。

所以在北伐成功之后,朱元璋不但恢复了汉家衣冠,更将中断几十年的汉家礼仪推广天下。

经过十多年的潜移默化,现在大明不管是朝堂之上还是在民间,对礼节都很看重。

骂人失礼’就跟骂人缺德’一样。

所以常升这个倨傲的举动不但没有让他的气势压住叶瑾,反而激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就连藏在人群里的朱标都蹙了蹙眉头。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