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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人唐九悯(第2页)

“什么意思?捕狼人先生已经为我们杀了两只狼人,相当于救了镇上很多人,凭什么不给他报酬?”

“就是!都是为了保护镇上的人,为什么不给捕狼人先生赏金?这不公平!”

面对周围不满的民众,头发花白的治安员皱了皱眉头,声音提高起来:

“规矩就是规矩,如果没有规矩,镇长很难在荒野中建立现在的月嚎镇,这是口碑,也是信誉!”

“如果我们因为几年一次的血月之夜,几只狼人,就随便破坏规矩,那镇长的口碑,月嚎镇的名声,都会被破坏。”

“所以,我们由衷感谢捕狼人先生,但是不能为此给他任何奖励,只是在捕狼人先生打算离开的时候,我们可以提供一笔不菲的路费,表示感谢。”

“噢,天呐……”捕狼人不禁失望的摇摇头。

他是来赚钱的,如果不能赚钱,击杀狼人也没有太大意义。

白高兴一场。

和捕狼人一样失望的,还有围观的人群,他们发出一阵嘘嘘声,表达对治安官的不满。

人群里,唐九悯挑了挑眉毛。

他从老治安官话里听出不寻常的意味,虽然老治安官赶过来解除了捕狼人的罪名,但是他这番话却依旧变相驱逐捕狼人。

如果他是镇长,哪怕不能坏了规矩,但完全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奖励捕狼人,留下捕狼人。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月嚎镇的镇长想法设法都要赶走捕狼人?

这立场,很怪啊

就像在保护狼人似得。

可如果说镇长是为了保护狼人,干嘛又要雇佣大批赏金猎人呢?

岂不是自相矛盾?

“捕狼人先生,不用担心,我们不会让你白白击杀狼人,我愿意用两块金子来换你手里的狼人头颅,要知道,它们用来做标本的话价值非常高!”

一名商队老板走出来高声宣布,唐九悯看了一眼,并不认识。

捕狼人愣了一下,下意识问:“你愿意收购狼人头颅?”

“当然愿意,请把狼人头颅卖给我!”

捕狼人心情大好,脸上重新露出高兴的神色,他转过头,特别得意的看了老治安官一眼:

“既然我无法获得你们镇长给出的赏金,那我把自己猎杀来的狼人头颅卖给商队,你们应该不会插手吧?”

“当然不会,你们的行为并没有破坏规矩,我们当然不会阻止你们。”话是说的很好,但老治安官却看了一眼商队老板,表情僵硬。

“太好了!”

“感谢捕狼人先生!”

人们这次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欢呼声,几乎快要震破耳膜。

在人们高昂的情绪下,又站出不少商队,纷纷表示愿意收购接下来捕狼人猎杀到的狼人头颅,不让捕狼人白白做事。

热烈的气氛达到最顶峰。

至于一旁的老治安官?则向旁边其他治安官摆摆手,带着人离开了。

咦?

唐九悯混在人群里面,治安官离开了,而他暗中盯着的那个男人几乎也在同一时间从人群向外移动了。

从人群中挤开脱身,唐九悯保持距离,不紧不慢的吊在目标身后不远,跟着对方远离人群,走出这条街道。

直到对方最后来到了一家服装店。

唐九悯故意在外面逗留几个呼吸,随后也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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