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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理由合理化(第2页)

【三七开,多少有点欺负人啊。李长歌唱的词儿还是张倩倩强行摁的,根本就不给李长歌多唱一个字的机会。】

……

【@李长歌以前你不知道自己会写歌?呵呵,特么的给老子整笑了,这么烂的借口都能用?】

【不是,楼上的哥们你怕不是不知道啊,创作这方面,谁特么的敢在自己还没有进行创作之前就觉得自己很牛逼,只要创作了就能够创作出经典来?】

【就是,多少作家他们在没有开始创作之前,可没有人会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天赋的,都是实际进行创作之后才知道自己确实在这一行有点牛逼。】

【着名作家@里屋先生二十九岁才开始创作,他也曾在一篇序文里说过,在没有开始动笔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作方面有这么强的能力。所以,李长歌在没有开始创作前,不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有天赋也是正常的。】

网友们对于李长歌小文章里的一条条理由表示怀疑的时候,却又被别的一些网友进行一通解释之后,都说通了——李长歌罗列的这些理由都成立!

而且网友们罗列出来的都是事实,约歌是事实,张倩倩当年那些作为、分钱都是事实,创作的体验、天赋也都是事实。

因此很快,那些质疑李长歌,辱骂李长歌的声音就逐渐的变少了。

【不是,李长歌你怎么这么黄呢,第四点日久见人心我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你是在开车。】

终于有网友发现了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的“日久见人心”的梗。

【“日久见人心”怎么啦?这第四点我也看的有点懵。】

有网友也提出了疑问。

【把“日”理解成一个动词……】

【卧槽!】

【尼玛,老子眼睛脏了!】

【不,是脑子脏了!】

……

然而,当网友们理解了“日久见人心”后,李长歌在他们的评论底下回复了几句:

【李长歌:动词,正解!那天她跟我说:“来日方长。”结果方长却对我说:“去日苦多!”】

【噗……李长歌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你是一个明星,你能不能正经点?!】

【哇哈哈哈,特么的也太逗了吧!】

【先生大才啊!】

【李长歌:我可没有别的意思,是你们想歪了。】

……

这些在李长歌前世早就成为烂梗的东西,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引得大家惊叹的。

在大家欢闹的时候,被@的二陈王也都纷纷站了出来,在李长歌的微博底下表示要约歌,直接就是十万块一首,外加利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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