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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上罕见的迎来几位拖家带口的旅客,他们衣装朴素,行李稀少,分明远道而来却并不像是打算旅居至此的人。
他们就近选择了一家靠近小镇出口的馆驿,先安放好马匹,然后有个一身黑袍的男人走去找掌柜。
“这个镇子叫什么名字?”他放下兜帽,露出一张满是胡茬的脏脸。
“客官,此镇名叫诛仙镇,传说百年前山上有仙人下凡作乱,镇上的百姓们就从四面八方招揽来七名武功高强的勇士保护镇子,因缘得名诛仙镇。”
黑衣男子继续问:“你说的山难道是昆仑山?”
“对,诛仙镇就在昆仑山山脚下,这里有沃土千里,交通便利,一直都是县里的大粮仓啊!”
“那山上现在还有道观吗?我想去寻找一些故人,曾经,我师父在二十年前离开了昆仑山。”
“二十年前?”掌柜摸了摸自己白色的髭须,仿佛是在炫耀自己的阅历,趾高气昂地问道:“二十年前倒是听说过有,不知道公子要去哪一个道观?”
黑衣男子道:“灵蛇观,我的师父自幼在那修行,大概生活在那里接近二十年的时间。”
“慢着慢着,你的师父在那里活了二十年,然后又在二十年前离开?也就是说,灵蛇观至少在四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可是,我怎么没听说过……”
黑衣男子拱手致意:“打扰了,在下还有一事相求,初到贵地,人生地不熟,身上盘缠也不多了,如果掌柜的有门路介绍,在下略通武艺,不过在下做事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接杀人的活。”
讲罢,黑衣男子回头找到自己的家人坐在一起,吃喝了一阵。不过须臾,掌柜笑嘻嘻地走过去作揖道:“这位公子,你既会武艺,怎不去陆家那里那试一试呢?陆天秀是我们镇上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不仅是因为他田产最多,而且陆公子仁厚待人,经常以非常低廉的租金把名下的荒地租出去,若是有农民开垦成功了,他就会把这处田产赠予农民,没有任何代价和条件,以此鼓励农民勤奋耕作,不少农民也愿意租借他的田地。”
黑衣男子道:“这世上居然有这种人?”
“是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陆公子深谙此理,我们诛仙镇之所以能够成为天下粮仓,离不开陆公子的经营之道。”掌柜连连点头,对陆天秀赞不绝口:“就是这样一等一的大好人,终于要成亲了!是以近来陆家广招能人异士以迎接新娘子的到来,像公子这样的有武艺傍身之人何不去试试,若是能帮到陆公子,镇上的大家也会对你们刮目相看哦!”
怀抱婴孩的贤惠女人此时附和道:“凤哥哥,等等我们一起去吧?”
“好。”白凤应允,随即看向另一个年纪较小的姑娘:“阿珂,如果事情顺利,就拜托你照顾好嫣儿和喜儿了。”
俞珂欣然接受。
饭后,几位旅人结伴穿过小镇,来到一片金黄的田野之上,其间沟壑相交,鸡犬相闻,有几户人家还在抢收麦子,不然就会赶不上播种的时候,在秋收之际,田亩间总会如此热闹。
成熟的麦子会散发出一种清香,随着波动不息的金色大地一起随风沁入旅人的鼻子里,无数野花盛开后凋敝的香味也夹杂在其中,慕容嫣数次想要下马摘花,这是她旅行中为数不多的情趣了,不过为了尽快赶到陆天秀那里,她克制住了这种心情。
不过,收获的喜悦总是瞒不住的,这仿佛是源自人类的天性,早已渗透进骨子里的东西,就像是看见孩子呱呱坠地。
没过多久,他们来到馆驿掌柜说的地方,据称陆天秀会经常在此地出现。未几,白凤在旁边的田野上发现有一个男人正在耕作,然后把农具递给另一个年纪较小的男孩,让小男孩按照自己方才的松土方式再做一遍。
白凤趁这空当上前询问道:“请问,陆天秀在这附近吗?在下略通武艺,想要加入陆家的迎亲队伍。”
男人抹了抹额头上的热汗,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茅屋说道:“你直接去找徐七爷吧,他是陆家人专门雇佣来看守田产的护院。”
白凤远远望去,果然看见不少人聚集在茅屋前挥舞刀剑,旋即向农夫致谢,把马匹拴好,徒步走去。
徐七爷穿着一身道袍,眉头紧锁,开口闭口就是让手底下的人勤加练武,决不能在迎亲之事上含糊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