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是哪里的诗句 > 第103章 围观(第2页)

第103章 围观(第2页)

云远一直想着刚出村过的第一个新年,自己赶路时边走边在地上写字,路过的人看着自己有些言语让云远感觉有点丢人。

东方那里就给自己说了,没做错事那有什么丢人的?其实做错了事也不丢人,做错了事不知悔改才丢人,为一己之利做伤害别人的事才丢人。微如言语中伤,小如偷鸡摸狗,中如欺压众生,大如逆道而行,这些人才应该感觉丢人。

自己问了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问题。

那时东方说这个问题对于自己太难了,等走到了书院,自己长大一点的时候再说。

现在到了书院,也长大了一点,主要还是走了这么多路,学了这么多道理,现在讲一讲应该能明白些了吧。

云远将自己的问题说了出来。

“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是正义”段先生没有直接回答云远的问题,“这句话可有什么理解?”

这句话云远第一次听,乍听犹如耳畔惊雷,振聋发聩。

细品犹如幽幽茶香,韵味悠长。

可之中又蕴含一股虽千万人我亦往矣的孤决意气。

“说这句话的一定是个自负的人吧。世间的道理都不是道理,只有自己的道理才是道理。”

“不错,这句话原是一名剑士所说,修为很高的剑士。他不信这天下的道理与规矩,只信自己的剑,他的剑就是他的理。他所追求的只是自己内心的道与理,寻求的是内心的平静。”

“这种人很危险吧。”

“嗯,你说得不错。”段先生很惊讶云远会有这样的评价。

大多人只会认为说这话的人自负,可很少有人以“危险”二字评价。

“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危险的,可危险的不是他人本身,而是他自己的道与理。他的道是对的,那么就算是逆世而行他也在所不惜,这种人往往是我们所说的英雄。”

“可他的理要是错的,那就是真的逆天之人了,带给天下的只能是苦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嗯,这个道理云远明白,剑没有错,错的只有持剑的人。

功法没有好坏,有的只有对与坏的人。

“可先生,这与我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

“好,我们再来说说你的问题。偷窃是不对的,所以天下才有了王法,做错了事就要受到王法的惩罚。在大夏,偷钱的行为会根据偷窃钱财的多少给予不同的惩罚,对吧?”

云远点了点头。

“可如果偷窃之人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呢?如若偷窃之人是为了拯救他人呢?这样的行为是否也应该受制于王法?”

这个问题让云远想起了小雨。

要是小雨为了救娘亲而犯了王法,是不是应该被罚呢?

没等云远回答,段先生先回答了,“那是当然的,偷窃就是偷窃,不能因为动机是好的就认为所做所为也是对的。如若这样的话,那对被偷之人又有何公道可言?天下人人岂不是都可以打着拯救苍生的幌子伤害他人?”

段先生这样说就有道理多了,别人的苦痛为什么要由失主来承担,这对于失主是不对的。

“偷钱是受制于这天地之间的王法的。这天下的王法都是朝廷制定的,可要是朝廷都被人偷了呢?这王法怎么办?”

这朝廷都被偷了,这王法就不是王法了。

“国之窃者,法之定者。”

这句话云远明白了,窃国之人就是一国之主。

这要是在外面说,可是要被杀头的。

这样的话云远就明白多了。

“是不是感觉豁然开朗?”段先生笑着问云远。

云远点了点头。

“嗯,那好。我有另一个问题要问了。”段先生早就猜到云远会点头,“那剑士是危险的,不过好在说这句话的剑士人倒也不错。可窃国者也是危险的,甚至于比剑士更危险,剑士所杀不过千、万人,一国之主,一念起,百万尸。那又该怎么办?”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