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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人在江湖(第2页)

奴柘一摊手,言外之意就是,自己没跟着我,也没说话。

我都无奈了,这丫的白活上百岁,怎么跟小孩子是的……

见我并没真去杀他,小东西又开始咿咿呀呀,像个哑巴一样手舞足蹈起来,不时还指一指自己的嘴。

看他那副德行,莫名的一股子喜感,我实在没忍住,不禁微微笑了笑。

“你看看,原来妖爷你也会笑啊,板着个面孔,跟谁欠你几百万是的做什么。”奴柘道:“都是兄弟,何必吆五喝六的呢。”

“闭嘴,谁和你是兄弟?”我收起笑意,恶狠狠道:“我告诉你,别说是你一个草妖,就算是兽妖,我杀过的比你见过的都多,再敢放肆,我定送你去见阎王。”

“喂喂,兄弟……不不,妖爷,我真没骗你,老巫确实很厉害,什么都算得出来。谁知道,那两个天师,就为了自己的赌约,无故就杀了它啊。”奴柘道:“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也是为了刚才你又救了我,我,决定委身下嫁……不不,用错词了,应该是委身下位给你做个跟班如何……”

“马上打住,我不需要。现在,你自由了,你爱去做什么做什么,反正,别跟着我。”我为了吓唬他,突然用金钱剑一指,它根须下的一块大石头,顿时粉身碎骨。

小东西沉思片刻,忽然道:“其实不用老巫,我也能看出你身上的一点特质来。”

虽然知道这小东西又在耍心眼,可该死的好奇心作祟,让我还是没忍住又问道:“什么特质?”

“草妖的特质啊,我觉得,你上辈子,可能是一棵树,一颗橡树,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也可能是一颗木棉……”

“我踏马还觉得你像舒婷呢。跑这给我背诗来了是吧?滚,最后说一次!”

“好吧,不露点真功夫,你是不相信我了!”奴柘忽然大喝一声道:“在你的身体某个部分,是不是有一片先天的刺青?那刺青,就是你的名字。”

听到这,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怔住了。

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个秘密,这天下,除了当初收养我的那对山夫山妇还有阿爷,绝对没人知道此事。

“说,你怎么知道的?”我逼问道。

奴柘一笑道:“我现在能回到你包里的花盆里了吗?”

“现在就说,否则,我杀了你!”

“那你就杀了我吧,杀了我也不说。”

“你想怎么样?”

小东西一溜小跑,嗖的一下,跳上了我的肩膀,低声道:“你收下我做你跟班,我就说。”

“那不可能!”我断然拒绝道。

这么多年了,在我的身边,除了一只前几天惨死的猫,就没有其他人和东西跟我相处超过十天。一只老鼠都没有。我容不下任何人,也不想让任何人靠近我。

说着,我就要将他扔下去。

“算了算了,不勉强你了,强扭的苦瓜,不甜!”奴柘道:“这样吧,你带我去城里的庙吸半天香火,晚上我就告诉你原因。”

“不要说苦瓜,就是西瓜,强扭的也不甜。”我边走边冷声道:“还是那句话,敢骗我,我把你烧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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