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大手消失不见,祖神消失,方天画戟变成了紫色。
“我不行了,要昏倒一会,带我去极洲之南。”说完江云野就陷入昏迷不醒。
符臣抱着江云野,检查了下他的身体。
看不出所以然,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把他平放在飞羽的后背上,然后让飞羽往极洲之南飞行。
他之前和江云野约定好的,他负责奥洲,江云野负责极洲。
他之前处理了极洲之北,现在还有极洲之南没有处理,所以要前往那边。
“何必那么拼命呢?”
符臣有时候是不了解江云野的。
他不明白,都身处末世中,不应该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吗?
大多数的人,在末世里释放自己的天性,无所不为,无所不作,玩得不亦乐乎。
就是他自己,也是按着自个的兴趣来的。
虽然他拯救了阿美瑞肯,但是他并没有为他们做什么事情。
他更没有肩负要让阿美瑞肯继续辉煌的使命。
他把阿美瑞肯装进空间后,就无所谓了,自己到处逛。
如果不是遇见了江云野,他根本就不会这么努力,还为人类的命运而奋斗。
吐槽完以后,符臣又沉默了。
因为他发现,自从跟着江云野后,他的日子过得有趣多了。
每天都很充实,人也很有精神。
而且能体验各种生活,冒各种险。
自己的实力也是水涨船高。
更爽的是,他开始骄傲起来了,所有人见到他,都会对他竖起大拇指。
他想到他上一世,那时候他是愤怒的,是不满的。
他会为了人类的理想而战斗,会为了老百姓而说话,会与那些大人物做对。
所以上一世的他,过得很艰难,一直被追杀。
不过想想,他又觉得那时候的日子真有意思。
此时再看看江云野,他似乎明白了,江云野为什么会这么努力。
对于江云野来说,这样的快乐,比释放多巴胺的快乐,要快乐很多。
这叫高级的内酚酞快乐。
武艺高强者,位高权重者,财富自由者,他们的生活普通人是无法想象的。
他们做事情,太有成就感了,所以他们每天都会如同打了鸡血一样,充满着斗志。
他们说的每句话,都有很多人听着,他们想做的事情,总能成功,他们想要的东西,基本都可以要到。
所以到了这个地步的人,他无法停下来,他必须今天比昨天更努力,明天比今天更努力才行。
符臣让飞羽的速度慢一些,江云野没有那么快醒来,不如就让他在空中好好睡一觉。
底下是太平洋,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海洋,此刻风平浪静。
越过大平洋就到了美洲。
“没有想到,这个地方竟然长草了。”符臣看到阿美瑞肯有了生机,就让飞羽降落。
“看来万物都会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