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还在口袋里。
“芝芝,你和摘星摘月,开着一辆箱货。用最快的速度,赶来西郊凤凰路的皇朝公寓,四号楼。”
李千帆给楚雅芝打过电话后,来到了一间屋子前。
这间屋子,恰好是酒井百惠居住的那一间。
在当前简陋的环境下,所用的东西,已经是尽可能的奢华。
沈虫虫抬头看着他,眼眸痴痴:“哥哥。”
“嗯?”
“我要给你——”
“你要给我做什么?”
“生个孩子。”
“好。”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吧。男孩子太皮,忍不住的想揍他。”
“你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吗?”
“是啊。”
李千帆抱着她,在屋子里四下里打量着:“除了祖母没动我一手指头之外,我妈和我爹他们,每天不踹我一脚,抽我一巴掌,这一天就不算过。”
“不会吧?”
沈韵满脸的惊讶:“你可是李家的长子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大家都很宠溺你的。”
“你说的,那是三岁以前。”
李千帆满脸的郁闷,却又得意:“三岁以前,我想怎么作死,就怎么作死。掀那些娘们的裙子,甚至吃她们的。咳咳。没想到这儿还有热水器,太好了,恰好可以洗个澡。”
童年那些美好的回忆,有些事可以对人说。
但有些事却不能!
沈韵冰雪聪明,当然不会再追问,只是趁机撒娇娇:“哥哥,给虫虫洗澡。”
没问题!
李大少最喜欢,帮(或者看)美女洗澡了。
小时候是这样。
现在是这样。
以后也会这样——
42度的热水,从花洒内洒下。
看着沈虫虫身上的青紫,李千帆又忍不住的愧疚。
那会儿情绪激荡的厉害,全然忘记了这就是碰一下,就会碎裂的瓷娃娃。
“没事的,冷水一敷,就会好的。”
真切感受到李千帆的心情后,沈虫虫更加幸福。
附耳,悄声:“哥哥,再来打碎我。”
pa——
什么东西碎了?
是一个不知道被谁,丢在荒草丛里的瓷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