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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鹿死谁手(第3页)

晚上吃火塘火锅分到了大鸡腿,明天要和营地里的其他小朋友们一起上山挖冬笋……

他的心情过山车,虽然被利用,不但不生气反而更加自惭形秽。

沈香引瞟了李经才一眼,懒得理他,去找古云实。

她拍下古云实西服上蹭的灰,瞥见衣服上之前被王格烫的烟洞,补丁了一只棕色小熊。

“你想好了?”

古云实没有迟疑点了点头。

山顶这一出下来,他现在对沈香引简直是佩服!崇拜!

同时也立下flag:做男人不能怂不能窝囊,太难看了!

清早时候,鹤冲天突然闯入古云实的宿舍,问他要沈香引的头发。

他一开始不大愿意给。

鹤冲天于是提出一个交易,允许他进到执堂的公司。

以前求之不得的前途,因为一撮头发这么轻而易举。

同宿舍的人都羡慕疯了。

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很高兴,那一瞬间他觉得跟着鹤冲天混没有跟着沈香引混有意思。

他缺的不止是钱。

他想干成点事,干点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被取代的事儿。

最好还能名垂青史!

沈香引于他,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古云实有些血脉喷张,觉得自己的人生要开始起飞了。

以前那些欺负他、不起他的人,今后都会被他远远甩在后面。

再遇到,也许还会被他踩在脚下!

刚这么想着,沈香引一盆冷水——

“但是我没有多少工资发给你。”

古云实试探:“……那我兼职?”主业还干保安,至少一个月有个三千的收入。

“店子要开业了,你做合伙人,赚到钱我们三七分。”

古云实眨眨眼,合伙人,怎么听着像画饼?

赚到钱就有的分,赚不到就一分没有。

三七分,谁三谁七毋庸置疑。

但是仔细想想,这是不是等于他一分钱没花,就和别人合伙开了个店?

等过年回村的时候,在亲戚朋友面前,也算是个“老板”呢。

“行。”古云实回得干脆,脸上挂起自以为野心勃勃的憨厚笑容。

胳膊上汗毛忽然树立,他回头看,是鹤冲天过来了。

他像没看到自己,直接站到自己和沈香引中间挡着,说:“走,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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