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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散衙(第1页)

宋代将军政要地和经济繁华地区建府管理,这其中以东京开封府最为重要,开封府又称东京城、汴梁城,是北宋时期世界上最为繁华的城市。

卫昶祖籍泾州,据说在那里最少住了五代,十二岁的时候,全家搬入了北宋的东京城,十九岁那年他投充胥吏,在东京开封府开始了职业生涯,与现代社畜一般无二的按部就班生活。

宋仁宗嘉佑二年,开封府在这一年的三月换了位府尹,他姓包。

其实所谓“府尹”并不是真正以府尹的名义走马上任,这个官位正式的职位称呼应该是“权知开封府事”。

因为北宋建国初期开封府尹一直是由皇族担任,其中还有两个后来登基称帝,因此后世为了避讳,后来开封府主官如果资历较高的也只是比府尹低两等的“权知开封府事”。

资历低一些的官员任开封府主官则为更低一等的“权发遣开封府事”,如果新任“权知开封府事”因故未能及时上任,原本的主官又已经离任,那么朝廷也会派一位“权发遣开封府事”临时主持政务。

总之无论是“开封府尹”、“权知开封府事”还是“权发遣开封府事”都是开封府主官的称呼,只不过出现的时间和情况不同。习惯上在日常工作中“权知开封府事”、“权发遣开封府事”都称之为“府尹”,这也是一种尊重,就如同XX代理市长平时都会被称为XX市长,不会有哪个人蠢到将那个“代”字说出口。

端午节过去不久的一个平常的早晨,开封府胥吏卫昶交了差后就急匆匆的离开开封府衙朝家赶去。夜班很累人,他要赶紧回家补一觉,免得耽误下午赴宴。

今天的宴会对于卫昶而言很重要,主家是开封府曾经的孔目官,前天亲自来到开封府,当面邀请了多位同僚赴宴,其中就包括了卫昶。

孔目官名为官,实为吏,不过却是府衙胥吏系统中级别最高的,所以那位薛孔目也算是卫昶的老上级了,这面子得给。话又说回来了,真正的官员又怎么会请胥吏赴宴,官与吏终究不是同路人。

卫昶着急出门的样子,惹来门吏冯七郎的一阵嬉笑,问他是不是一夜未归,想念家里的娇妻。卫昶闻言回头笑着回怼:“我们老夫老妻的有什么急不可耐的,倒是冯七哥几天没去西鸡儿巷怕是快相思成疾了吧”

冯七郎闻言脸色突然严肃下来,正当卫昶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之时,冯七郎开口道:“别乱说,为兄最近都是去小甜水巷那边的妓馆,你如此乱讲别人以为我三心二意的”。

卫昶一脸黑线说了声“抱歉”,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东鸡儿巷、西鸡儿巷、小甜水巷、院街、南斜街、北斜街、杀猪巷、录事巷、姜行后巷、桃花洞……都是汴梁城着名的妓馆聚集区,卫昶想来想去也搞不懂冯七郎计较这个做什么。

冯七郎他们从前的正式名称叫“牌司”,作为牌司成员的冯七以往权利很大,百姓来告状,所提交讼状都要牌司负责审阅,讼状合不合格、能不能收基本都是他们说了算,换句话说百姓手中的案子能不能交到府内主要看牌司官吏的意思。

在这种情况下,行贿与受贿几乎成了必然,这也造就了牌司官吏超高的灰色收入,所以冯七郎当年在西鸡儿巷里某家妓馆消费时慷慨的很,这种情况维持到今年三月。

自从三月份新任府尹走马上任,经过他老人家仔细研究,发现“牌司”不但造成大量行贿受贿情况,更是使得部分普通百姓有冤无处伸、有状无处告,于是新任府尹上任第一件大事就是裁撤“牌司”。

开封府衙大门直接面向来往百姓打开,状纸可以直接递到官员眼前,这一举动引得汴梁城百姓交口称赞,一些以往因家贫势弱忍气吞声的百姓更是对府尹感恩戴德。

百姓感恩戴德的同时,原本牌司的的众人可就难受了,他们现在就只是门吏了。没了这笔灰色收入冯七郎收入直线下滑,导致消费降级,在妓馆出手也不再那么阔绰。前些日子原本常去的西鸡儿巷最红火那家妓馆受了几次奚落之后干脆换了地方,小甜水巷巷尾的这家以前没去过,作为一个普通客人光顾好歹面子上不会有什么影响。

卫昶对于牌司的变革当然知道,只是没有将之与冯七郎的事儿联系起来,现在的他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

出了府门拐个弯没多远,就看到万家老丈父子俩各挑个担子缓缓从街口走来,这父子俩跟卫昶有点交情,前些日子,万老丈被一伙泼皮缠上讹钱,正巧卫昶路过,将为首的泼皮无赖柳德打了一顿,同行的泼皮们看到他一身胥吏的皂衣白袍,硬是没人敢上前帮忙。

那柳德绰号八只手,光听绰号还以为是个善用暗器的高手,其实这八只手指的是他在大街上用手在大姑娘小媳妇身上占便宜的时候动作快,之前有一次事儿闹大了,八只手柳德被人告到开封府,当时的府尹钱大人按照《折杖法》判处杖刑,可惜对于这种不怕开水汤的泼皮无赖,杖刑根本起不到教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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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昶早就看这个货不顺眼,出门办差刚好撞见他又使坏,抡起拳头就是一通好打。只要这位八只手敢还手一下,卫昶就有办法让他在牢里住上几个月,胥吏拿捏一个泼皮无赖还是有办法的。八只手也明白其中道理,捂着头跑的贼快,自始至终没敢还手。

当时万老丈要磕头谢恩被卫昶阻止,撂下一句开封府公务繁忙就匆匆走了,从那以后万老丈出门卖馒头都带着儿子,免得在遇到无赖一个人挨欺负。

老人家对于卫昶一直心怀感激,父子俩一直在开封府门前卖了好多天的馒头,才终于见到这个恩人。

卫昶刚想打招呼,万老丈先开了口:“小郎君啊,小老儿可算见到你了!”说罢父子俩对着卫昶施了一礼。卫昶赶忙上前扶起老人家,没等他开口,万老丈又说道:“小郎君的恩情,小老儿不能不还,否则这良心日夜难安,可小老儿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恳请小郎君,收下这些馒头,就当让小老儿良心安稳些,可好?”

说着话,万老丈儿子麻利的从担子上的蒸屉里拿出二十多个馒头包上恭敬的送了过来,卫昶推辞几次,万老丈眼泪流了下来,说道:“小郎君是看不上这些吃食?小老儿也知道用这些东西谢恩拿不出手,可实在是别无他物啊”,说着要下跪,卫昶赶忙阻止,无奈接过馒头,对老人诚恳的说了声谢这才止住老人的哭泣。

其实卫昶不是嫌弃这些馒头,相反,他是觉得馒头太多了才不好意思拿走,这时候的馒头与后世的不同,馒头里是包有肉馅的。万老丈的馒头都是新鲜的羊肉做肉馅,用料充足当然成本不低,卖的也自然不算便宜。这二十多个馒头不知道要让这父子二人白干多少天。

不过万老丈的馒头货真价实,从来不愁卖,这些天为了等他不知道少做了多少生意,早点了结万老丈的心事,也是好事。

回到家里,妻子月华正在厨房引火准备做早饭,这时候通常称呼妻子为浑家,卫昶很少这么称呼月华,只是因为不习惯。

卫昶告诉妻子只要做些羹汤就够了,早餐吃馒头。月华是十二年前全家迁入东京城的路上母亲捡到的孤儿,比自己大了两岁,叫了她几年的姐姐之后,在父母的操办下她就成了妻子,卫昶对于这种事并没有什么反感的,妻子长得漂亮,看着顺眼,同时又善解人意,勤劳能干,谁会不喜欢呢?

卫昶家里开着一个灯烛铺子,就在住宅前面,他拿出四个馒头又盛了些羹汤给前面店里的两个帮闲伙计当早餐,平日店里供给他们的早饭可没这么好,大个的羊肉馅馒头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两个帮闲伙计一边吃着一边含糊的感谢小官人,卫昶笑笑走了。

早饭难得卫昶能和父母妻子一起吃的,平日早起他都是没吃饭就出门。家里的小丫鬟萍儿也跟着吃羊肉馒头,但是她没有上桌,萍儿也是母亲收留的孤儿,却没有如同月华当年那样认作女儿,只是作为使女待在家里,前些日子母亲跟卫昶商量将萍儿给他做小,卫昶一口拒绝了。

自己作为胥吏没有正式纳妾的资格,萍儿跟了他就只是“通房丫头”一类的角色,太委屈了;而且萍儿虽然年轻,青春气息逼人,但长的不如妻子漂亮;更何况,月华虽然大部分情况下脾气还不错,但夫妻相处久了,他也清楚,妻子脾气一旦爆发,那也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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