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用手,轻触罗宾逊的脸。
罗宾逊大惊,赶忙躲闪。
在那一瞬间,他仿佛脑海中闪过什么。
艹。
女王那个爱的不得的人,不会是他吧?
女王像是知道他猜到了,用复杂的眼神望着这个虽已不再年轻但依旧魅力非凡的男人:“你是真的不知道,我喜欢你么?呵,你的心,果然都在那个华国女人身上。”
如果不是她的暗自帮助,罗宾逊血脉不纯,怎么能走到今天的位置?
如果不是她默许他在白色绝响暗自培养势力,甚至凌驾于王权之上,他怎么能在一次次的风波和暗杀中全身而退?
罗宾逊也想到了。
他一直听闻女王有个恋人爱而不得,从没往自己身上想过。
他与女王年幼时确实很熟,两家走动不少,那时女王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后来长大后各自走上了不同的路,话就很少了。
女王自小就很迷恋他,虽然母亲告诉她,他血脉不纯,难成大器,但她从不这样认为。
血脉算个屁。
只有养宠物,才看血脉。
王室这些破规矩,早就该进棺材了。
所以,其实她并不在意谁继位,私心,要是罗宾逊想要,她恨不得双手奉上。
这就是其他家族为什么拼命打压罗宾逊的原因之一。
女王虽然把心思隐瞒的很好,但是他们还是敏锐的感觉到,罗宾逊是最有威胁的人。
这是政敌之间的心灵感应。
“多谢女王厚爱,我早已心有所属。你放了弗克斯,我就当今天什么事也没发生。”罗宾逊冷冷的说。
“我已经这样子,也没想做什么,就算跟你在一起能活多久。但是,我把话说明了吧,弗克斯必须娶丽萨,这是我的心愿。”
这位置,既然罗宾逊不要,就给他的儿子吧。
弗克斯娶了丽萨,她就感觉仿佛她和罗宾逊也有了牵绊,有了美好的结局。
这是她的执念。
“你疯了,他有妻子!”
“那就离婚再娶。”女王很固执。
“你把他给我交出来!”罗宾逊掏出枪。
周围的警卫立即现身,几十把枪对着他!
“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女王对着他的枪口,丝毫不惧。
罗宾逊不敢开。
真的杀了女王,他和庄楚玉哪怕逃出去也是公敌,下半辈子都得颠沛流离。
可是他怕女王胡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