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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文学>中世纪女领主作者三春景 > 第 85 章VIP(第1页)

第 85 章VIP(第1页)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就会跟随来请安,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所描述,这就是纯粹的取悦女恩主,满足一种虚荣。另一方面,一个人成了一个衣服架子,穿着繁复到了极点,叠床架屋,以至于行动不便,真的会很美吗?”

“直到见您少见地隆重妆饰,我才明白,这是有其道理的。”海莲娜说到最后甚至叹息出声。这样的体会对她一个很少感叹的人,也几乎是头一次了。

“还不够呢!”别好大胸针的雨果夫人笑呵呵退到一边,接过另一个侍女捧来的圆形皮革盒子。

这是一个王冠盒,里面是一只黄金为底座,正面镶嵌了一颗重达26克拉鸽血红宝石的冠冕——这正是当初伯爵夫人想要拿去给伊娃做陪嫁,伯爵不答应的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

因为是100多年前的王冠了,黄金底座是由六块黄金饰板以铰链拼接而成,不是当下的风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每块饰板下半部分都是大致的梯形,上部则是三叶草形状,整体底部满是花丝工艺,衬托出了梯形底部镶嵌的5块宝石,以及三叶草上部镶嵌的4块宝石。

其中正面一块饰板,下部中心位置的宝石就是那块26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四周是4颗较小的其他宝石。至于其他饰板,下部中心位置都是白色玛瑙浮雕头像,其他和正面饰板则是一样的。

这顶王冠非常沉,光是黄金就用了4磅,还不算那些宝石。光是看这扎实的用料,就知道其风格‘纤巧’不了。事实也是这样,这顶王冠的分量,连带着它相对古旧的风格,都让它显得格外尊贵、庄严!

非常适合重大场合压场子。

路易莎今天的头发被编成了多根细辫,然后又盘编成了披着的样式——最后做成的发型,和历史上那幅茜茜公主戴星芒珠宝画成的知名油画中差不多,就是电影《茜茜公主》也还原过的那个。乍一看像是披发,其实是编发之后再盘发。

对于头发长且厚密的人来说,这样梳发显得庄重,一丝不乱,更不会发型变形,另外还达成了披发效果。

这样的‘披发’也是最适合戴特别隆重的冠冕的,所以当雨果夫人捧着那顶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安到路易莎头上时,真的没有更合适了——说实话,过于高级,以至于今天这个‘小小’的迎接场合都配不上。

海莲娜就直接说道:“您今天的妆扮,要么是去给国王做新娘的,要么就是女王的加冕仪式了。我敢说,看到您的人,没有一个能怀疑您的优越地位。”“您这话说的太放肆了我既不能嫁给国王,也不可能加冕为女王,让人听到了,闲话就要满天飞了。”路易莎感受到了王冠的重量,脖子都不能随意转动了,只能目不斜视说这话。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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