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纨绔少爷其实挺有意思,每天什么也不做,但是又挺没意思,每天什么都不做。
其实北境的生活比想象中有意思,唯一不好的就是太穷了,没有肉吃,他很久都没吃上一顿肉了。
人不吃肉,感觉就和没吃饭一样,嘴里能淡出个鸟来,看见鸟屎感觉都是香的。
北境甚至没有几只鸟,让李顺觉得有些悲伤。
以前芦安漫天都是鸟,到了夕阳落下的时候,一片一片的鸟在天上飞来飞去,那会怎么会想着对天上的鸟起食欲呢。
李顺现在的梦就是有只鸟在天上飞,然后突然拉个蛋下来,落在雪地上,还能捡起来加个餐。
乐生啃着馒头,一边啃一边说。
“真硬,牙齿迟早要啃掉。”
李顺看着他。
“乐生,你这边结束以后打算去干嘛?”
乐生摇头。
“不知道,到时候继续去干我的老营生。”
李顺想着你的老营生不就只有那啥吗?
“还没金盆洗手啊?”
乐生啃完了那馒头,觉得口干。
“不知道啊,我就会这点手艺,要不我就只有去当长工,我可不想给人当一辈子长工,到死了连块坟都没有,老婆也讨不到,只能裹着草席扔到山里去喂野狗。”
李顺想着好像是那么回事,便问。
“那你要不要到时候跟着我?我给你找个活干,肯定给你够多的钱。”
乐生眼睛一下就亮了。
“真的?”
李顺点头。
“反正只是找个差事,我们俩也算是有缘了,以后别再做那窃的事情了吧。”
乐生点点头。
“那我就跟着你混了,到时候我就跟在你后面喊你顺哥,当你的小弟。”
李顺只是笑着摆手。
要是放以前,他觉得可劲威风,现在他只觉得有点尴尬。
尤其是靠钱财是拉不到朋友的,李顺逐渐理解了这一点。
两人正在闲谈的时候,一个人掀开帘幕走了进来。
他长得五大三粗,脸上都是毛,于山,是这两个人的队长。
于山看着两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