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醒来,凌天一还清楚地记得昨天晚上那个梦。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梦到的是一段真实的经历。
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时至今日,他依然能回忆起当初的一些事,以及后来参加庭审时的情形。
当然,具体的开庭时间,已经忘了;只知道是在那年的冬天,他和刘林、杨学武一起去的船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记得当时在法庭上,公诉人问杨秀丽,“杨秀云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回答,“是我姐姐。”
公诉人:“是你的亲姐姐吗?”
她说,“是的。”
公诉人:“你姐姐和你有仇吗?”
回答:“没有。”
公诉人又问,“那你姐姐能不能害你?”
她回答说,“不能!”
接着公诉人又拿出一份杨秀云的笔录,当庭宣读:
“……我妹妹和我说,小邱死了;他爸不让对外人说;这个事是我和哥哥干的,你知道就行,不要和别人说。”
……
这份亲姐姐的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宣读以后,事情基本上就可以定性了,再说别的,也没有太大用处了。
杨秀丽始终没有承认杀人,但她哥哥杨学文认罪了。最后,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判:哥哥无期徒刑、妹妹判了十二年。
都是一个屯子里的人,彼此又很熟悉,平时关系也挺好。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感觉很意外。
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大好的年华,却因为一点小事,一时冲动,以悲剧收场。
这件事情太可惜了,谁这么做也不值得。
这样不仅毁了自已,同时也影响了好几个家庭。事后,想想,这一切真的就跟做梦一样,
难怪人们常常会说,
"人生如梦,世事无常!
"做人真的不能没有敬畏之心。
每个人都应该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珍惜眼前人,珍惜曾经拥有的一切!
这个事,对凌天一的触动很大。他不敢想象,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已的身上,那么父母、亲人会怎么样?
当然,他之所以始终没有忘记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
本来,他和刘林、侯军,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们平时常来常往,关系一直相处的很好。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这个事情发生以后,他与侯军之间的关系却发生了很大变化。
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俩人就像是陌生人一样,再无来往。
虽说心里有些奇怪,后来因为自已的书店出现危机,琐事缠身,他也就无暇顾及这些问题了。
直到多年以后;一次,侯军的母亲生病;他去看望病人,才听她说:
“那年小邱出事,有人对我说,天一帮杨秀丽找人,要把她们放出来、把候军弄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