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
当秦风作出这一首华夏的千古名诗之后,此时大厅内的所有人此刻无不流露出了难以置信之色出来。
就连一直站在三楼窗户口的彩蝶,在听完秦毅这首诗的时候,顿时眼前闪烁出熠熠星光。
相较于周光同的那一首诗,彩蝶反而觉得秦风这一首词会更加好。
这一首词是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形象。
全词在结构上打破成规,前九句为一意,末一句另为一意,以末一句否定前九句,前九句写得酣恣淋漓,正为加重末一句的失望之情,这种艺术手法体现了此词的豪放风格和独创精神。
尤其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当真是令人拍案叫绝。
远远不是周光那一首可以比拟的。
“好词,这一首才是真真正正的好词啊!”
“是啊,这一首流传出去的话,恐怕可以流传千古了!”
“没错,就这一首词的意境当真是在周公子那一首诗之上!”
一时间,下方一众人全都议论纷纷了起来,称颂起了秦风这一首词。
虽然还有一部分周光同的狗仔还在奋力支持着周光同,可是大部分人都觉得秦风这一首会更好。
“该死,该死!”
而周光同此时听到众人的议论声之后,他内心也是气煞不已。
一个跟孙太墟这个废物厮混在一起的醉鬼,作出来的词,居然胜过了自己,这让他面子往哪里搁啊?
就在周光同不甘心的时候,三楼的彩蝶也是缓缓开口道:“这位公子,你这一首词,彩蝶以为可以当得今日魁首,不知彩蝶能否知道你的姓名?”
“什么?”
当彩蝶此话一出,下方众人皆是心头一惊。
彩蝶姑娘居然直接把今日诗歌会的魁首颁给了秦风,这是直接认为周光同的诗不如秦风的了。
并且此时彩蝶还向他询问姓名,这莫不是要让秦风成为今日的入幕之宾了?
“我乃.”
这时,秦风晃了晃脑袋,故作一副迷迷糊糊地样子,开口道。
正当秦风准备说出身份的时候,一旁的孙太墟立即站起身,打断了秦风的话,向彩蝶介绍道:“彩蝶姑娘,他是我朋友,你可直接称呼他为风公子就行。”
瞧见孙太墟此时站出来给自己打圆场之后,秦风内心也是暗暗点头,觉得自己没白收这个小弟。
总算是有点眼力劲知道站出来给自己打圆场,做了一件靠谱的事情了!
这时,听到孙太墟话的彩蝶,微微点了一下颔首,说道:“小女彩蝶见过风公子。”
“公子此诗甚得小女子心,不知道风公子今日愿不愿意当小女子的入幕之宾?”
“什么?”
当彩蝶这句话一出,在场所有人全都是沸腾了起来。
他们万万没想到彩蝶居然今日真的想要让秦风当她的入幕之宾了!
这可是彩蝶第一次邀请一个男子当入幕之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