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经二十多年了。
虽说是年头比较长,但一直也没赚到什么钱,总在温饱的标准线上下游移。
没办法,主要是他长相太凶了。
小时候又因为和野狗抢吃的,所以脸颊处留下一块明显的伤疤。
看着根本不像个说书的,反倒像个烧杀掳掠的强盗。
宁馨接手书会生意后,谈妥了府城里所有客流量大的馆子。
经手的书目也总是最新最火的。
抽成也比过去少了。
刘以很佩服这个小不点,所以宁馨说要成立什么营销部以后,他第一个举手报了名。
一来是支持宁馨。
二来是听说这什么营销部赚了钱他们也能有额外的分成。
光说书赚的太少,刘以想多赚点钱。
可报名是报名了,具体这玩意到底啥意思他还是搞不清楚。
联系上回胭脂坊的事儿,刘以觉得,似乎可能就是给他们吆喝生意?
只是换了一种表达的方式。
被宁馨点到了名,刘以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就是……就是……”
“您随便说,说对说错都没关系。”
宁馨像个邻家大姐姐一样,鼓励的眼神温柔的一塌糊涂。
刘以都觉得看到她背后散发的长辈光环了。
被这样的眼神看着,要是说不出点什么,他自己都觉得尴尬。
刘以鼓起勇气,说道:“孙淼和小鱼配合的很好,让大家觉得他的变化和润肤露分不开,加上还有青鸢的名声在外,大家觉得青鸢都用的东西肯定是最好用的,所以就都去买了……”
说完,他眼巴巴的看着宁馨。
满脸的紧张。
“很好!”宁馨笑弯了眼睛,带头鼓起了掌。
“刘伯伯说的非常好,以后我们每一次工作回来都要及时进行一下总结,大家都要踊跃发言啊。”
做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动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