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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父母之命(第1页)

$“阿爹阿娘虽然不是你的生父母,但毕竟是看着你长大的!”

“你年幼时虽然顽皮倔强,总不听阿爹阿娘的话,吵闹着要与学什么武功,闯荡什么江湖,我们管不住你,也准备好了包子馒头盘缠银两送你去学……”

“如今你也学成了,阿爹阿娘反而成了离你最远的人,一年到头也见不着你多少次。”

“这也罢了,罢了!”

“但是你如今,做了这什么劳什子贼窟的圣女,转脸就要找个人嫁了!你可曾考虑过阿爹阿娘是什么想法?你可有顾及阿爹的颜面!”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

无当窟云罗山下,房屋散落在山脚下的小村内,一个不大的小院落里,正传出男人的怒斥之声。

村落家家户户门前挂着红色绸花,行走在路上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喜气,路过那户门内传出斥责声的人家时,脸上往往露出鄙夷之色,但绝不敢在那户人家门前停留嘴碎,脚步加快走过那处小院的范围,便同自己相熟的邻里聚集在一起,于角落深巷里窃窃私语。

他们说过什么,都会随风散去。

在滚滚历史洪流当中,小人物的愚昧与良知或被无限放大,或被无限缩小,但甚少有哪个小人物在成为大人物之前,有史家会专门去追溯他的前世今生,他的祖宗十八代。

而那个小院里发生的争吵故事,或许给一个父亲与一个女儿彼此心底留下一辈子难以抹去的伤痕,他们因此而铭记这件事,他们是当事人。

但这件事涉及范围,却又不仅仅是两个当事人之间这般渺小,它包罗了整个无当窟和无当窟下的这个无名小村所有人,甚至涵盖了无当窟之外的真理教。

大多数人都会成为这件事的获利者。

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这件事被外人横插一脚,让他们的夙愿终难以得偿。

于是,他们联合对外。

外人就是坐在小院门口,凳子上的那对夫妻。

无当窟快马加鞭,将请柬送到了塘石县里卖包子粥饭等早点的盲女老爹,老爹又将请柬带给了塘石县外村子里的老娘。

于是一对年纪渐长的养父母,不远千里,随同送请柬的人来到了无当窟。

这处小院是他们女儿在村落里的居所,此时也成了夫妻二人的落脚点。

‘盲女’江又灵坐在门口另一张凳子上,她低着头,将浸泡在身前大木盆里的衣服拎起来,在搓衣板上用力搓着。

垂下来的长发遮住了她的眉眼,都露出半个洁白的下巴,眼泪一道道划过双腮,在下巴上汇聚,一滴滴的,啪嗒啪嗒落在水盆里。

老爹看着女儿这副样子,心里怒极了,又疼极了。

与老伴膝下没有子女,所以收养了在田里捡到的江又灵,将她当作亲女儿一般养大,早已经把她视作了自己的心头肉。

她喜好什么,不喜好什么,做父亲的,哪里有不清楚的道理?

话是那么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男女成婚的必要条件,但是女儿若真愿意嫁给一个人,就算没有做父母的自己再不同意,最终也会点头答应。

然而看她如今这副情态,这么委屈,这哪里是乐意嫁给别人的样子?!

这分明是被山上的那些贼头儿强逼着要嫁的!

老子可是她爹!

一股怒气涌上老爹的胸膛,他脸庞有些扭曲,两道本就有些短的眉毛此刻随着面部狰狞表情显露,都似是立起来了一般。

但他并未就此发怒,寒声道:“嫁给那个合戈山寺庙里的和尚,也比在这儿受委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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