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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出难题(第1页)

玉不琢不成器。

琢碎的玉,那只能说,本来就无法成器。

知道沈建南那晚祸害了自己的女儿,宋君真的想让人把这厮给丢黄浦江喂鱼算了,但想了又想,他还是决定将那混蛋打磨一番。

不然。。。又能怎么办。

谁知道,一见面那混蛋就开口,能不能把那二十万给他。

最后,又特么来了一句:曾经的我让你看不起,后来的我你高攀不起!

陷在沙发的座椅中,宋君不由就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之日的初次见面。。。。。。

对于社团,沈建南这货一向都是鄙夷的。逼良为娼、强奸掳掠、杀人放火、引人吸毒、贩毒,可以说,无恶不作。特别是大陆之外的华人社团,成立的初衷、口号虽然是抱团取暖、护卫互助的意思,但干的事,却根本就不是人干的。

欺压从大陆离开的同胞,这些社团是第一个,压榨万里之外而来的同胞,这些社团还是第一个。

就像香港,社团欺压香港人、欺压从内地到港的同胞,吸食民脂民膏、强抢同胞的血汗钱的时候一个个凶猛如虎,但在对上英国人,却一个个比谁都怂。

当然,也许正如连坤曾经说过的那样,没有皇气支持,社团根本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为了社团的存活,一切都是必须要做的。

因为所谓廉政公蜀,也只是一个合法抢劫、暗地收钱的外衣。就像,廉政公蜀,查的总是华人,对于英国人,却根本无可奈何。社团要发展壮大,又必须得到法律上和武力上的支持,必然要跟英国人妥协。

人家手里有枪、有军队,社团不妥协,又怎么活的下去。

但,外国人殖民抢劫还披着一个皮,看上去还算温柔,喊着护卫互助、兄弟同心、保家卫国的社团,却又一个比一个凶狠。

这种现象,直到97之后才逐渐收敛,再到慢慢转变。

不说九十年代,就算是三十年后,到海外打工的华人,往往也都是被有社团背景的工厂、饭店所剥削,欺压,讽刺的是,国外媒体有时候都看不下去,为什么华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最喜欢欺压华人的却又是华人自己。

见证过、经历过、了解过,所以对于社团、对于喊着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的社团,沈建南一直都没什么好感。

但洪门致公堂,却又是例外之一。

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急需15万美元经费。洪门致公堂的司徒美堂,愣是将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四所公堂大楼抵押出去,筹了这笔款子应急。1925年,司徒美堂将洪门致公堂发展组成致公堂,从此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为在美洲华人的生存,争取了一丝宽容和温暖。

抗日战争爆发后,这时的司徒美堂已七十高龄,但依旧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处处呼吁捐款支持华夏抗战。在长达十几年的抗战中环,他一共募集了一千四百多万美元,为华夏的胜利,添加了一份不可抹杀的力量。

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保家卫国,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洪门致公堂,用行动证明,他们做到了。

檀香山,alamoanablvd。

沈建南扣着一幅墨镜,停步在一家银行门口,抽着香烟,饶有兴致打量着四周明里暗里的美国警察部队。

从一下飞机到檀香山,他就发现,四周暗流涌动,一向懒散的美国警察部队,就像是遇到什么大敌一样严阵以待,就alamoanablvd路上,一路过来,就遭到了好几道目光注视,看到了七八辆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

什么时候,美国警察这么勤奋敬业了?

“老板。看到那个家伙没有,我敢跟你打赌,他一定是FBI的特工。”

马拉特。沙维奇,眼神朝着不远处瞟了一眼,示意沈建南去看一个拿着报纸的中年男人。

一米七五左右,肥胖适中,留着一个常见的三七分头,套着一身普通的灰色西装,咋眼一看,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完全就了路人甲。

但沈建南很相信马拉特。沙维奇的判断。

往往最了解自己的,永远都是你的敌人,作为前克格勃中校特工,彭二要是连FBI的人都看不出来,那估计,早被克格勃给炒鱿鱼了,或者,早死在无人认识的街头。

一旁的彭三,也早已感觉到了不对劲,听到彭二说FBI,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能够清晰感觉到,四周明里暗里到处都是警察,现在连FBI都来了,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无他,从明哨暗哨辐射的核心区看,中心位置,大概就是他们这次准备去的目标,舟山堂。而美国警察部队和特工出没,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次致公堂的恳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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