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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在曹丞相身边1(第2页)

曹问:“你到底佩服谁?”

我答:“佩服毛主席。”

曹说:“这还差不多。”

于是不再审问。

一次曹丞相与袁绍会猎,将我带上。会猎在延津大荒洼。曹起身于黄河北,袁起身于黄河南。大荒洼是一个什么地方?我在另一部长篇小说《故乡天下黄花》中已经描述过,穷山恶水,土匪出没;人没有好人,动物没有好动物。这里没有狍子,没有獐子,没有鹿,也没有黄羊,只有几只饿得皮包骨头的灰兔子。但曹、袁毕竟是大人物,能入乡随俗,不为一时一地一情一景情绪低落,不与人、动物一般见识,一场猎会下来,虽然只打下三只灰兔子,还有一只明显老了,属于腿脚不便,但两人仍兴致很高,“哈哈”大笑,用袖子去擦头上的汗。

看着双方兵士在剥兔子,曹、袁在那里联合骂刘表,一个说“这龟孙子”,一个说“我操他二姨”。说完,骂完,拱拱手,各带兵回营。晚上曹问我:

“袁绍你看到了?”

我答:“看到了。”

曹问:“印象如何?”

我答:“还行,对部下很好,自己只要兔肉,不要兔皮,把兔皮让大家分。”

曹点点头,又问:

“你说,我与袁绍谁好?”

这话让我吃了一惊,半晌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我说曹好,曹必认为我又在扯谎,又要打我;我说袁好,曹与袁虽然现在是朋友,共击刘表,但我读过史书,知道两人不久也将分化,成为敌人,那样说也不妥。记得有人问过:“吾与徐公孰美”,让人急得一头汗。我答:

“都好。”

曹瞪了我一眼,发怒问:

“如果袁让你捏臭脚,你也会给他捏吗?”

我哆嗦着身子说:

“如果袁占了我们地面,他让我捏,我如何敢不捏?”

曹没有继续发怒,松一口气说:

“你这人除了愚笨,没有别的优点,惟一的优点是还老实。”

我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嘿嘿”干笑两声。虽然对丞相说的话感到不太受用,但也说到了我心坎里。我在朋友们中间,也常说这句话: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惟一的优点是还老实。”

有些朋友不信我这句话,说我这人表面看老实,内心不老实,有“腹诽”嫌疑。曹丞相,我心随你而去。虽然咱们地位相差悬殊,但我引你为我的知音。士为知己者用,今后你说哪打哪,你说东我不朝西,你说打狗我不撵鸡。哪怕前边是个火坑,你说一声“跳”,我跳下去再说。但就在我对曹感激涕零,对自己浮想联翩的时候,曹公馆却把我辞退了,不再让我给曹捏搓脚,把我打发回原来的位置:回到村里的寒窑,出牛马力,吃猪狗食,背杆梭标到猪蛋所辖的新军去操练。我及我爹都大吃一惊,感到天旋地转,眼前没了活路。家里马上没人再送猪尾巴;连以前送的猪尾巴,现在也自己像蚯蚓一样扭动着身子、折着跟头往屋外翻。

我躺在曹公馆门前的尘土里,扭着身子哭,说这样不明不白被赶出门,我是宁死不回家。我与丞相处得挺好,丞相昨天还夸我老实,今天如何会撵我?必是中间有人做手脚。不来曹府还罢,既然来了,现在又光着身子被赶走,让我如何有脸面再做人?要把原因说清楚,不说清楚我吊死在这里罢。门卫见我哭得可怜,何况以前同在曹府共事,便与我通报到内府。内府很快传出原因,只有两个字,说我“脸黑”。原因既然说到这里,我立马无话,停住哭声,自愧得不行。说别的原因我可以辩解,说我脸黑我无法辩解,因为我是真脸黑。我十岁以前,在延津是有名的小黑孩。记得我成人以后,一位与我关系很好的故乡人,在我七八岁时,曾指着我对他一个同行的人(当时正在一截废墙头上走)说:

“这孩,黑得跟蛋皮一样!”

两位成年人都为这妙语感到惊奇:我还能说出这样的妙语吗?两人开怀大笑。待我也成年以后,说这妙语的成年人虽然与我处得不错,见面还常问我:“最近写什么东西啦?”我虽然也笑着回答写什么什么了,但心里却永远忘不了那句话,我对他永远怀恨在心。现在曹丞相提出这问题,我马上感到自愧得不行,曹是脸白的人,一千多年后上了舞台还一脸漂白,我一个黑得如蛋皮的家伙,呆在他身边怎么合适?马上不闹了,偃旗息鼓,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一脸惭愧地回家。回家见爹躺在床上唉声叹气,我不禁对爹有些愤怒:过去我在曹身边时,你嗍猪尾巴,现在见我离开曹身边,见猪尾巴扭动着身子离去,你就唉声叹气,你可知这唉声叹气对我心里的威胁,比对我大骂一场还要厉害呢!这能怪我吗?谁让你把我生得这么黑!

果然,曹府很快又找到一个捏搓脚的少年代替我,也是我们村的,我从小割草睡打麦场的伙伴,叫“白石头”。他长得确实白,漂白,像西洋人一样。怕光,怕雪,有太阳迷路,有雪也迷路,睁不开眼睛。我怎么能与他比?于是口服心服,不再闹情绪,心甘情愿地每天扛根梭标到大路的尘土中去操练。白石头上曹府去时,在路上碰到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说:

“家里正忙,我也不大想去,可我爹打我,我怎好不去?”

我举着流着黄水的右手说:

“去吧白石头,我不怪你,谁不是因为爹。”

当天晚上,从我家逃出去的猪尾巴,全像蚯蚓一样扭动着身子,扭到了白石头家。

多少年过去,我才知道我离开曹府,是曹丞相对我的爱护。因为曹在辞退我的前一天,刚刚杀了一个写字的,名杨修,爱在曹面前摇唇鼓舌。当然我与杨修不能比,我的写字,与他的写字并不相同,他写的是大字,是楷书,是治国安邦、经济人伦之类;我写的是大家不要的破字,记些街头巷尾的民间流传消息,与走街串巷吹拉弹唱的瞎鹿有些相似,是下九流,死了不能入祖坟的主。但当时曹因在大场面杀了杨修,对所有写字的都厌恶起来,想起给他捏脚捧脚的也是一个写字的,于是在余怒之下,把我也赶了出去。赶我出去不是对我的惩罚,是对我的恩典和爱护。如在曹身边呆的时间长了,安知不是杨修第二?他要白石头也要得对,因为白石头不是写字的,他就会眯着眼睛逮捕癞蛤蟆,然后回家用盐水煮煮与他爹娘兄弟姐妹一块吃。一个吃癞蛤蟆的人,当然只配捏臭脚,我一个写字的有身份的文人,如何能干这个?白石头,你还别得意,这是我扔了的差事,你捡起来干,我对这差事和你都不屑一顾,弃之如敝屣。几个月后,曹、袁反目,曹军人少,袁军人多,曹不战自走,带军撤退,把白石头也给带走了;白石头他爹失声痛哭,害怕再也见不着儿子。曹军走后,袁军占了我们延津地面。袁就追查白石头家是“匪属”,白石头他爹逃窜到大荒洼,我们全村人到大荒洼围猎白石头他爹,这时我心中那个快意!我因被曹辞退,这时成了受迫害的英雄。我爹捋着胡子说:

“我早就有远见,不让俺娃跟白脸奸臣曹干事,怎么样,现在看出我有主意了吧!”

我跟孬舅一块去给曹军送兔子。孬舅担一个大挑子,我担一个小挑子,挑子两头挂满一串串正在喘息的兔子;人一走,挑子颤颤悠悠,天刚下过雨,道路湿润,空气清新,我与孬舅走得心旷神怡。所谓孬舅者,我三姥爷的二儿是也,是个怀才不遇、满腹牢骚的民间英雄。孬舅常说:

“我生长在什么年代?我生不逢时。往前生生,我是项羽刘邦,往后生生,我是进北京坐皇位的李闯王,最不济生在民国,我也能跟随中山先生左右,可我,现在,纯粹一个延津县村民,有能耐让我到哪里使去?”

说着说着,潸然泪下。日常生活中,孬舅便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到畜牲身上,再调皮捣蛋身材高大的骡马,他一刀下去,骡马立即毙命。赛跑也很好,能撵得把兔子累死。这两挑子张口喘息的兔子,都是被孬舅撵趴下的。我对孬舅很同情,他本来应该做大人物,现在流落民间,混同于普遍老百姓,狗屎里埋金子,与我们混杂在一起。于是在一篇写民国初年的文字里,我便把他写成一个英雄。只是那篇文字因“题材”限制,最英雄的英雄就是一个土匪,于是他成了那个民间土匪,特点是善于埋人:挖个与人身高胖瘦大小相等的深坑,将活人头冲下往里一放,也不埋土,拍拍屁股就走了。孬舅听说后,没有因为土匪的职位太小而生气,而是十分开心,说我到底是他外甥,懂他心思,他并不一定是在闹地位,是在闹心情,只要心情高兴,职位名分上倒在其次,这才是英雄的处事为人。从此便以那个土匪自居,与人不高兴,动不动便说:

“再不高兴,挖个坑埋了你!”

这,成了他的口头禅。由于是英雄,今天去给曹丞相送兔子,他很兴奋,把曹引为自己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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