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坦仓开始有节奏的敲击桌面,似乎在组织语言。
顿了片刻,他正色道:“我虽然是个粗人,但是看过不少楚国的书籍,他们有一个成语叫做狡兔三窟,意思我想不用解释你也懂。
做我们这行的,单靠勇气活不长久,还得动脑子,我为什么要在周边县城买宅子?并且把宅子免费让别人住?不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行踪吗?”
庚巴不解道:“兄弟,你何须如此担心?你跟县太爷巴音的关系,历来不都挺好?难不成还担心他逮你不成?”
拉坦仓笑了笑:“不仅是巴音老爷,我跟周边几个县太爷的关系都很好。”
听闻此言,庚巴就更不理解拉坦仓为什么要如此警惕。
“能否仔细讲讲?”庚巴好奇道。
“我跟这些县太爷的关系,那都是用银子在维持,但你不要忘记一件事,官始终是官,匪终归是匪,我必须要考虑到这些个县太爷翻脸的那一天。
而且楚国还有一句话,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只要我不落把柄在他们手里,我就多一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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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放火金腰带?那是低级的强盗,只有像我这样做,才能在刀尖舔血的生活里寻求一丝安稳,正因为我不在窝边犯事,并且每个县城都有眼线,才可以在这里安安心心的跟你喝酒聊天。”
拉坦仓嘴角上扬,有那么些得意。
庚巴听愣了。
想不到一个土匪,脑瓜子里竟然这么多弯弯道道。
再念及自己住那宅子也是拉坦仓免费提供给自己的,庚巴不禁冷汗直流。
他与拉坦仓相识多年,后者每年打点给他的银子,比俸禄多了两三倍。
如果有一天,县太爷巴音真要动拉坦仓,受了这么多恩惠的庚巴绝对会提前过来报信。
然而,拉坦仓却从未向他提起过‘眼线’二字。
庚巴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想不到潜移默化中,自己已经成为了对方的‘眼睛’。
周边县城的那些宅子里,恐怕也是自己这样得了不少好处的官家人。
思索片刻,庚巴声音干涩道:“兄弟,我从未想过你是如此谨慎的人,今夜得见,当真大开眼界。”
他抬起桌上盛酒的碗,狠狠往嘴里灌了一口。
兴许是酒水不过瘾。
他站起来抢过额素怀里的坛子,咕噜咕噜就往嘴里倒。
无论什么样的人,有一天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别人的马仔,心里多少都会不舒服。
但事实就是如此,谁又会放着别人送过来的银子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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