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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有一头小毛驴(第1页)

洛阳又曰花城,国都第二繁华地,往来人口密集促进经济人文发展。

再次醒来后的林朝歌胃口好极了,面前的米饭碗迅速见了底,露出细腻瓷底上一颗风骨铮铮的青竹来。

她把碗一推,奇怪地发现旁边的喜儿呆呆地盯着她看,手上却没动作。

林朝歌:“看我干嘛?添饭啊!”

喜儿接过她那只圆口尖底的小瓷碗,喜滋滋道:“少爷这次醒来以为连胃口都好了?实在比往常只吃一两饭还发愁好多了?”

开玩笑,一两饭怎么够吃呢!一两饭,也就是食堂阿姨颤抖后半大勺的量。

林朝歌终于知道为什么原主这么瘦了,一日三餐,一顿连一两饭都吃不下去,长此以往,可不得修仙?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这一点令她感到相当满意。况且天天殚精竭虑地不让自己露马脚,病未痊愈夜夜挑灯夜读,要是连吃也吃不饱,实在是没法活了。

从小伺候少爷的喜儿发现,自家少爷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也说不出哪里。

从前的少爷阴阴郁郁,身体嬴弱,夜间睡得也不安稳,每天手不离手拿着一本论语,话少得可怜,见生人总是畏畏缩缩的。

少爷对此的解释是:经历了生死一线,你会发现,伤春悲秋,自哀自弃都没什么用,活得好才是真的好。

喜儿虽然听不太懂,但是似乎挺有道理。

林朝歌待背部伤口好了大半,动作又大了起来,开始在晨光熹微时绕着后园晨跑了,没办法,原主的身子实在过于林妹妹。

天光还未大亮,雾气茫茫,庭院里的矮树丛乌乌的一片,在白雾里若隐若现。

清晨的雾气沾染了她枯黄的发梢,化作朦胧的湿气,少年的发尾摇摇晃晃。

她的眼眸在迷蒙的雾气中显得润泽,清水洗过的琉璃一般,倒映着微光,立在那里,像是破除黑夜而来的一抹晨曦。

待林朝歌彻底伤好之后以是三月中旬,夫子布置课业更是不知落下多少,这不、天微微亮,便背着书袋往学堂方向而去。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跟着爹爹不好过呀,爹爹果真娶后娘呀,……。”林朝歌吊着根蔫不啦叽胡萝卜,骑着小毛驴飞快地往学堂赶,嘴里哼唧着自编自乐小调。

许是路上担搁了好一会,却仍没能在闭学前抵到,林朝歌望着面前一堵高墙生叹,刚勒转驴头欲作其他打算,却迎面哒哒哒跑来一匹枣红马。

那匹马快速抵至坊门前,马嘶声将坊门东北角的护院给吵了出来。

新来护院霍地冲到那马面前,接过那人递来的木牌,转头对着黯光一瞅,辨清上头字样连忙回身弓腰:“王小公子辛苦!小人这便开门!”

林朝歌悄无声息候在一旁,目光从那人身上移回来,重新盯住了偏门一角。

看院开锁的“咔哒”声骤然响起,骑马的那人应声欲行,将要通过那门时,旁边却凭空冲出个青衣小儿,骑着小驴哒哒哒飞快地闯过了坊门往里而行。

“喂喂喂!骑驴那位小郎君站住!”护院高声威胁:“再不站住就喊人捉你啦!快站住哪!”

林朝歌的小驴子充耳不闻越跑越快。

驴蹄子跑得愈发欢时,一匹马却冲过了偏门疾驰向前,快速逼近。

林朝歌还未及反应便闻得一声马嘶,还伴着一声不服输的驴鸣。

人阻了去路,驴鼻孔直喷热气以示不满,林朝歌缠在手上的缰绳又绕了一个圈儿,刚抬头,便听得对面的人命令道:“下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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